內容介紹
程視為服務於職業性的目的,即幫助某一司法地域的法律工作者了解另一地域內的法律情況,或為想要學習另一司法地域的立法者提供幫助;另一種觀點是把這門課程看做服務於文化的目的,即開闊學生的視野,使之可以更好地鑑別自己的法律制度,並在其中發揮作用。本書的編寫目的也不過如此,或更側重於後一種意義。作為比較法系列叢書之一的《親屬法比較研究》,在比較方法上,我們選擇了對我國領域內我國大陸及港、澳、台地區的親屬法律制度進行介紹與比較,同時還選擇了在世界親屬法領域具有代表性的兩大法系的不同國家,介紹和比較了它們的法律制度。為了在有限的篇幅中融入儘可能多的信息,我們在介紹法律制度和比較法律制度時採用了不盡相同的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比如在介紹法律制度時,主要介紹了我國大陸及港、澳、台地區以及代表兩大法系的德國、日本、法國、瑞士和英國、美國的法律制度;在比較法律制度時,我們不僅採用了所介紹國家的法律制度,而且又引入了另外一些國家的法律制度,如秘魯、墨西哥、前蘇聯等國的法律制度。
本書從婚姻制度、收養制度、監護制度三個大的方面進行了介紹和比較,而婚姻制度又由結婚制度、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及離婚制度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