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指數法

規模指數法亦稱0.6指數法是指利用已知的投資指標來概略地估算同類型但不同規模的工程項目或設備的投資額。

0.6指數法

投資額= 項目投資額*( )n ×調整係數
式中:n—為生產能力指數(0≤n≤1)
(1)規模相差不大時,近似為1;
(2)規模相差不大於50倍,且擬建項目僅靠增大設備尺寸者,為0.6∽0.7;
(3)規模相差不大於50倍,且靠增加同尺寸設備數量者,為0.8∽0.9.
該法通常用於生產裝置,輔助生產設施,公用工程等工程費用的投資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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