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國家稅務局

6.納稅服務科 勐海國稅分局 勐臘國稅分局

機構概況

西雙版納州國家稅務局系統現轄一市兩縣國稅局(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國家稅務局),6個基層分局(景洪市國家稅務局景洪稅務分局、景洪市國家稅務局勐罕分局;勐海縣國家稅務局勐海稅務分局、勐海縣國家稅務局打落分局;勐臘縣國家稅務局勐臘分局、勐臘縣國家稅務局勐侖分局)。
州局機關現設有內設科室7個(二室、五科)即:辦公室、稅政管理科、進出口國際稅收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統計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一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兩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全州國稅系統共有341人。其中,現有在職職工263人,其中公務員249人,工勤人員14人;離退休職工78人(含提前退休8人)。在職幹部職工中女同志有106人,占40.3%;少數民族職工99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37.6%。現有共產黨員109人(占總數的41.5%),共青團員15人(占5.7%),黨團員總計124人,占總數的47.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91人,占34.6%;大專學歷的112人,占42.6%;大專以上學歷共203人,占77.2%;中專學歷的38人,占14.4%。全州國稅幹部平均年齡為41.7歲,其中51歲以上的16人,占總數的6.1%;46—50歲的54人,占20.5%;41—45歲的78人,占29.7%;36—40歲的63人,占24%;31—35歲的31人,占11.8%;30歲以下的21人,占8%。

稅收征管

到2007年底,全州國稅系統共有徵管戶12,733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達不到起征點的總計7994戶。全州實際納稅戶為4716戶,其中:國有企業136戶,集體企業151戶,私營企業1254戶,個體工商戶2730戶,股份合作企業26戶,有限責任公司238戶,股份有限公司84戶,港澳台投資企業12戶,外商投資企業12戶,外國企業1戶,其他企業72戶。一般納稅人517戶
全州國稅系統征管的納稅戶中,年納稅50萬元以上的有25戶,年納稅100萬元以上的有50戶,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有11戶,年納稅1000萬元以上的有14戶。

稅源分布

西雙版納州屬於農業和旅遊業為主的地區,國稅稅源比較單一,增值稅支柱產業以商業批發零售業、鐵礦採選業、茶葉生產加工業、食糖業和電力產業為主。以2007年的稅收收入為例,商業批發零售業稅收7,653萬元,占增值稅收入總數30,923萬元的24.75% ;鐵礦採選業稅收6,670萬元,占21.57%;茶葉產業稅收5,338萬元,占17.26%;糖業稅收4,016萬元,占12.99%;電力收入3,114萬元,占10.07%。以上五項就占了全州增值稅收入總數的86.64%。其它上100萬元的主要稅目有:水泥662萬元,約占2.14%;錳鐵冶煉570萬元,約占1.84%;醫藥產品350萬元,約占1.13%;酒精348萬元,約占1.13%;飲料165萬元,約占0.54%;其它1,183萬元,占稅收總數的3.83%。近幾年來,全州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增長較快,2007年分別達到了6,694萬元和4,141萬元,分別比上年增長了34.4%,增收1713萬元和增長了1991%,增收3943萬元。

機構設定

一、內設科室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承辦內部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追究制度;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認定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著裝管理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政府採購有關工作;承擔各類審計結論;配合審計等部門做好對稅務部門的審計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12. 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3.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承擔黨組會議記錄,負責會議記錄並整理黨組會議紀要。負責黨組中心學習組學習會議、黨組民主生活會的籌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整理工作。負責對省局黨組和州局黨組布置工作的催辦、督辦、反饋落實。負責州局黨組綜合材料(黨組工作計畫、黨組工作總結、黨組中心學習組學習情況報告、黨組民主生活會情況報告)的撰寫、上報工作。負責對黨組發文的審核工作。
負責雲南省國家稅務局外網的審核、發布和管理工作;負責西雙版納州政務信息公開網國稅部門信息公開的發布、管理工作;負責雲南省陽光政府四項制度信息系統的信息聯絡員、網路查詢管理員和信息發布員工作;負責雲南省陽光政府96128電話諮詢答覆工作。
14.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信息簡報上報及處理臨時性工作。

二、直屬機構

1.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分級分類稽查工作;負責對查辦案件進行解剖和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加強征管的建議工作。
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三、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四、下屬單位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國家稅務局下轄三個縣(市)局和六個國稅分局:
景洪市國家稅務局
景洪國稅分局
勐罕國稅分局
勐海縣國家稅務局
勐海國稅分局
打洛國稅分局
勐臘縣國家稅務局
勐臘國稅分局
勐侖國稅分局

稅局地址

地址:勐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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