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鄭治新,2007年36歲,出逃前原為雲南省思茅地區孟連縣國家稅務局的出納員,從緬甸追捕回國。同她一齊外逃並被抓回的還有她的丈夫李壽雲。李壽雲也是36歲,原為孟連縣地方稅務局的職工。
犯罪經過
1999年,鄭治新夫婦在孟連縣開了兩個商店,並且又在緬甸的舍勒辦了個茶葉加工廠。錢不夠,她只好向熟人和朋友借錢。
後來就有人來到鄭治新家要賬,又來催貸款,她就動用了單位預算內的錢,原本想單位暫時還不會用這筆錢,將來自己一定要還上,可是單位的錢越拿越多,窟窿越戳越大。
據孟連縣人民檢察院查證,從1999年8月至2000年12月期間,鄭治新就利用她擔任的孟連縣國稅局出納員的職務之便,採取造假賬、偽造銀行監督員印鑑等手段,挪用公款67萬元。
面對67萬元的公款從自己手中流出,鄭治新感到害怕,便逃到了境外。
鄭治新在境外找到在那裡做生意的丈夫後,兩人慌忙購買了一些大米和一些日常用品躲進了緬甸離中國邊境線不遠的深山裡。
抓捕經過
鄭治新出逃的訊息引起了孟連縣人民檢察院的高度重視。縣檢察院迅速與鄰近的西雙版納州勐海縣人民檢察院聯繫,要求協助從境外抓獲孟連縣國稅局的一個叫鄭治新的犯罪嫌疑人,主管副檢察長便立即通知反貪局的劉局長,指示他跟邊防武警、邊防派出所還有外事部門等有關單位進行聯繫。
殘酷的現實生活徹底粉碎了鄭治新夫婦的夢想。上山時買的米誰想到會是發了霉的陳米,煮出來的飯對過慣了富日子的鄭治新來說根本就沒法下咽。吃霉飯還沒有菜,河邊的野菜都被他們採光了,只能找到一種叫做野芭蕉苞的東西來吃。
實在沒有辦法了,兩人商量後決定,由李壽雲下山去找點吃的。沒想到李壽雲下山後就迷失了方向,山上只剩下鄭治新一人,她害怕野獸,只好住在樹上,住在樹上總是比住在地下要安全一些。
鄭治新後來回憶說,呆在樹上的滋味不是外人能想像到的。白天,她去找她的丈夫,只能在山上爬;天黑了,她又爬上樹,疲勞的時候又怕睡著了會從樹上掉下來,只好用繩子將自己攔腰綁在樹上……
在布置抓捕的同時,思茅檢察院反貪局的局長李志成派兩個幹警,去找到她的弟弟、妹妹,一是了解鄭治新出逃以後是否跟家屬取得過聯繫;其次做好家屬的工作,要求鄭治新犯了法以後,要認罪伏法,主動回到檢察機關投案自首,交代問題。
走投無路的鄭治新,撥通了她妹妹家的電話。鄭治新告訴妹妹說,她已經想通了,她想回來,但她回不來,身份證、證件全在邊防站丟了,她進不來。
鄭治新的妹妹來到思茅檢察分院反貪局,找到李志成,報告了這一情況,問李局長能不能去邊境上接她。李志成說可以。
在家人的勸說下,鄭治新鼓起勇氣從境外給李志成打了電話。在電話中,李志成明確指出,主動回來才是光明之路。
這時,勐海縣打洛邊防派出所的公安幹警也早已布下了天羅地網,鄭治新夫婦的行蹤已完全在公安邊防幹警的監控之中。
據勐海縣打洛邊防工作站副教導員時興文介紹說:根據民眾舉報的線索,我們得知犯罪嫌疑人鄭治新隱藏在緬甸勐拉的財神旅社內。
然後打洛邊防工作站迅速與緬方聯繫,在緬甸警方的配合下,採取必要的措施,迫使鄭治新走投無路。在邊防部門的幫助下,鄭治新終於踏上了祖國的土地,反貪局局長李志成也連夜從思茅趕到打洛,將鄭治新帶回思茅,肯定了她的行動為投案自首。
緬甸不歡迎外國犯罪分子,對外國犯罪分子的態度是堅決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