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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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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中的“西藏”(藏文為bod ljong)一詞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西藏自治區(藏文為bod rang skyong ljong),簡稱為西藏。
“西藏”一詞的來歷,不僅社會大眾,甚至專門研究藏學的學者,能夠解說清楚的也不多。在現今提出的一些說法中,仍存在不少疑難之處。這是由於歷史上藏語、漢語、蒙古語、滿語對青藏高原各部分的地域名稱和對藏族的族稱曾經發生過多次變化,而且這些歷史上的名稱互相交叉和影響,使得至今對西藏和藏民族的稱呼及其含義仍然存在較為複雜的情形。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為吐蕃;元屬宣政院;明稱烏思藏,設都司等;清初稱衛藏,衛即前藏,藏即後藏;後正式定名為西藏,為西藏得名的開始;清設西藏辦事大臣;民國初西藏地方;建國後仍之,後改西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發源】7世紀,吐蕃王朝興起,統一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所以唐代漢文典籍用“吐蕃”來稱呼吐蕃王朝,同時也指吐蕃王朝所占有的地域,有時還指吐蕃王朝的各部落作為族稱。
(1)“吐蕃”一詞的含義和來歷至今在學術界還有不同的解釋,或認為源於藏語,或認為源於吐谷渾語,或認為源於突厥語,或認為源於漢語對南涼禿髮氏的稱呼,仍然難以得出結論(2)不過從敦煌出土的藏漢對照的詞語文書看,至少在吐蕃王朝的中期以後,“吐蕃”似乎應是藏文中吐蕃王朝的自稱bod的對應詞,是bod的音譯。實際上,bod作為地域和部族的名稱,在吐蕃王朝之前即已出現,最初可能是對苯教的法師的稱呼,後來成為對苯教的稱呼,再後來成為某些部落聯盟的名稱,以後又成為這些部落居住的地域的名稱。藏文史籍中說,在吐蕃王朝之前,曾有十二種部落集團統治過,其中有兩次是用bod khams來稱呼其統治的地域(3)吐蕃王朝興起後,用bod作為自稱,在與唐朝的交往中,吐蕃王朝以bod chen po(大蕃)來對應唐朝的自稱“大唐”(4)由於吐蕃王朝的統一青藏高原,高原的各個部落集團形成為一個民族,後來,吐蕃王朝的自稱bod演變成為藏族的自稱。
吐蕃王朝雖然對外將其所占有的地域總稱為“吐蕃”、“大蕃”,但是在其內部區別各個地區時,別有習用的名稱。吐蕃王朝最早將其本部劃分為四個“茹(ru)”,包括了今天西藏自治區境內的雅魯藏布江、拉薩河、年楚河、雅隆河流域,歷史上一直是西藏自治區境內社會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在習慣上又因雅隆河谷是吐蕃王朝王室發祥之地,拉薩是吐蕃王朝的首府,故稱其中拉薩河流域和雅隆河流域的“伍茹dbu ru”和“約茹gyo ru”為“衛”(DBUS),意為中心部分,將年楚河流域及其以西以北的“葉茹gyas ru”、“茹拉ru lag”合稱為“藏”(gtsang),意為雅魯藏布江上游南北兩岸地區。“衛”和“藏”合稱為“衛藏dbus gtsang”,即表示吐蕃王朝的本部地區。吐蕃王朝後來征服的青藏高原的北部、東部,被稱為“多康”(mdo khams),“多”(mdo)意為路口、河谷口,“康”(khams)意為區域,故“多康”意為吐蕃王朝向外發展的通道和基地,同時亦有外圍地區之意。隨著吐蕃王朝向東北方向的武力擴張,“多康”的範圍逐步擴大,後來又把黃河上游到河湟谷地的地區稱為“朵思麻”(mdo smad),即“多康”地區的下部,又因這一地區包含阿尼瑪卿山(A myes rma chen)和朵拉仁沃山(mdo la ring bo小積石山),故又稱“安多”(A mdo)地區。“多康”的其餘部分仍沿用“多康”的名稱,即後來所說的“康區”(khams)。《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中有吐蕃王朝派遣大臣主持這三大片地域的軍政首領分別舉行盟會的記載,這樣,由於吐蕃王朝的行政區劃,到吐蕃王朝的後期,乃至在吐蕃王朝崩潰以後青藏高原延續近四百年的分裂時期中,青藏高原的居民習慣上把青藏高原分為“衛藏四茹dbus gtsang ru bzhi”、“多康mdo khams”、“朵思麻mdo smad”等三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