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西藏自治區是以藏族為主的少數民族地區,藏文古籍數量浩繁,種類繁多,其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歷史、軍事、宗教、哲學、、文學、語言文字、醫藥、天文、歷算、工藝、地理、體育等。 這些珍貴的典籍具有很高的學術研究價值,是中華民族文化寶庫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地繼承和發揚民族文化遺產,並在我區的三個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遵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整理古籍,把祖國寶貴的文化遺產繼承下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關係到子孫後代的工作”,“少數民族古籍是祖國寶貴文化遺產的一部分,搶救整理少數民族古籍,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的指示精神,西藏社會科學院於1885年5月21日向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呈報了《關於整理、出版藏文古籍實施方案的報告》,同年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批覆,成立了“藏文古籍整理、出版工作領導小組”。與此同時,西藏人民出版社亦於1985年7月26日向國家出版局呈報了《請求成立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並授予社號的報告》。1986年9月9日國家出版局下發了“同意進行藏文古籍出版社的籌建工作”([86]出綜字第771號)的檔案。自此,藏文古籍出版社正式籌建。期間,還成立了西藏自治區藏文古籍工作領導小組和藏文古籍叢書編輯委員會。由原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多吉才旦擔任西藏自治區藏文古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拉巴平措、恰白·次旦平措任副組長;由王鑑(自治區出版局)、格桑卓嘎(自治區檔案局)、江央(自治區文管會),以及拉薩市宗教局、日喀則地區文化局、古籍出版社各一名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成員。藏文古籍叢書編輯委員會由恰白·次旦平措、東嘎·洛桑赤列、多吉傑布、霍康·索南邊巴、古籍出版社的業務負責人員以及主要業務人員組成。經過近3年的建社籌備後,198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89)新出圖字第146號檔案,“同意正式建立藏文古籍出版社”,同時提出了“該社主要工作範圍為整理出版西藏和平解放前的藏文書籍、古代木簡及金石文字”,“制定長遠的選題規劃和年度的出書計畫……注意提高出書質量,辦出特色”的要求,明確了出版範圍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