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廣播電視台
二、三兩套各有新聞節目7次和9次。3套節目全部為連續24小時播出。另有一個第四套節目,從巴塞隆納用調頻播出卡塔盧語節目,也是24小時連續廣播。兩套電視節目中,第一套為綜合性節目,每天廣播20小時,包括新聞報導、體育比賽實況、電影,並轉播歐洲電視網傳送的其他國家的節目;第二套以文化教育節目為主,每天播出約20小時。兩套節目均採用帕爾彩色電視制式。對國外廣播中使用7種語言,每天廣播約34小時。其中西班牙語全天廣播。另有3種語言,每天定時播出1次,30分鐘;每周還另有30分鐘節目1次,45分鐘節目2次。短波發射機最大功率為350千瓦。西班牙廣播電視台是廣播法規定的特殊法人,國有事業機構。最高決策機關是經營委員會,由12名委員組成。委員由參眾兩院從學者、專家中遴選,各任命6名。主席由委員按月輪流擔任。任期與兩院議員相同。最高行政負責人是總經理,由政府徵得經營委員會意見後任命,任期4年。總經理在經營委員會中有發言權和投票權。廣播電台、電視台台長由總經理任免,但必須事前通知經營委員會。廣播電視財政來源為國家預算和廣告廣播、節目銷售等收入。但廣播電台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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