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位於山東省臨朐縣1987年發現,遺址高出彌河河床8米,高出周圍地面約2-3米,東,南,西三面有不同程度的破壞,現存面積約3萬平方米.遺蹟包括有大汶口,龍山,岳石,商周幾個時期的遺物,是一個有大汶口文化遺存,而已龍山文化遺存為主,兼有岳石及商周遺蹟的遺址,延續性強,面積大,有其自身的發展特點.其中大汶口文化遺物比較典型的有石斧,陶器,鼎足等3件;龍山文化遺物石器有鏟,鐮,刀,棒,鏃,斧,鑿等;岳石文化遺物有半月形石刀,器蓋,殘豆盤等10件;商代文化遺物較完整的有鬲,豆,簋等4件;西周文化遺物較完整的有罐,鬲豆等11件;東周文化遺物主要有陶鬲,蓋等2件.1979年12月定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8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