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介紹
袁浚(1901—1989) 號澈庵 湖南岳陽人。曾就讀湖濱大學,東南大學畢業後,考入德國柏林國立體育大學 留學 (專修研游泳) ,該校副校長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組織委員會主席(Carl Diom)卡爾·迪姆。考取德國游泳教員、救生員資格專家證書(當時德國已取消學位制)。
名師指導
查爾斯·哈羅德·麥克樂Charles Harold McCloy美國著名人體生理學家實用解剖及統計學專家,美國20世紀中期最著名的體育領袖人物之一的眾多精英門生之一。
1933年與同學程登科一起參與宋慶齡為營救在德國被捕的胡蘭畦行動。
(1934年張學良先生)中國第一屆橫渡長江競賽總裁判。
1936年,武漢大學體育由於成績顯著曾受到民國教育部表揚並通令全國大專院校,授予教會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武漢大學等高校體育教學方案執行人。
(1949—1965年間)曾代表游泳界二次參加國慶觀禮、國宴。
(1957年7月29日-8月10日)隨中國青年體育代表團參加莫斯科舉行的第三屆國際青年友誼運動會,和第六屆世界青年與學生和平友誼聯歡節(世界青年聯歡節中國代表團團長為胡耀邦)。
曾任教學校
上海體育學院(成烈體育專科學校教務長) 。
1934和1946年武漢大學聘為教授(民國最高學術會議審查批准)體育、衛生部主任。
開闢武昌東湖天然游泳場。
曾任湖濱大學、東南大學、武漢大學、湖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師範大學等大學體育系主任。
成都體育學院(四川省立體育專科學校1945年)校長。
浙江大學(浙江體育學校)游泳教授
廣州體育學院游泳教授。
曾任社會工作(民國)
國民黨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軍官訓練班體育游泳教官(前身為黃埔陸軍軍官學校,九一八後)。
南京訓練總監部國民軍事教育處國民體育學校籌備處設計組組長(少將)。
南京訓練總監部國民軍事教育處國民體育學校體育幹部訓練班國民軍官訓練團體育主任教官。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武漢行營政治部設計委員會二廳委員(抗戰時)。
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理事會理事、浙江省分會主席。
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游泳比賽終點裁判長。
第五屆華中運動會總裁判。
抗戰時湖南省運動會總裁判。
成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運動會總裁判。
湖北省體育研究學會主席。
中山大學護校總指揮(1949年)。
曾任社會工作
中國第一屆全國運動會游泳競賽委員會委員 。
中國第一批國家級裁判。
中國第二屆全國運動會特邀人士觀看比賽。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第一屆至第四屆委員。
中國游泳運動協會委員。
第一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委員。
第一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體育科研代表交流會特邀代表。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湖南省分會副主席。
廣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廣東省游泳協會歷屆主席、廣州市游泳協會歷屆主席。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廣東省分會(第一、二屆 1951-1980年)副主席。
岳陽市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
中國民主促進會湖南省委員會顧問。
中國民主促進會岳陽市委員會主任、創辦人。
著名文章
20世紀30年代與程登科先生合寫《中國現在及將來所需要的體育人材》發表於勤奮體育月報(1936年第四卷第二期)。《游泳》 與程登科合著。
中國第一本體育運動力學合作翻譯著作(1958):
《游泳的力學分析》 作者(民主德國)漢斯.李希特著 袁浚 孫雄曾譯。
《田徑規則》袁浚
軍事化體育之宗旨
力求洋土合一
復興民族為因
取消“東亞病夫”為果
以收復失地為錦標
體育軍事化為髓骨
軍事體育化為骨養髓
中華民族中國體育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