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9.08—1982.06,洛陽師範專科學校學習;1984.01—1984.07,臨汝縣小屯鄉副鄉長;
1984.07—1989.12,臨汝縣人事局局長;
1989.12—1992.12,平頂山市西區區委組織部長;
1992.12—1994.05,魯山縣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長;
1994.05—1997.12,魯山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
1997.12—1999.03,魯山縣縣長、縣委副書記;
1999.03—2005.01,平頂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5.01—2011.04,三門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1.04—2017.02,河南省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2月21日,河南省紀委網站通報,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黨組書記袁文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7年7月,經洛陽市委批准,洛陽市紀委對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正縣級幹部袁文忠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袁文忠在擔任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職務晉升、調整,企業評獎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且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違反財經法規負主要領導責任。
袁文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和宗旨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袁文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