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自由及其界限

表達自由及其界限

《表達自由及其界限》作 者: 王 鋒,出 版 社: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本書主要從權利相對論的視角研究表達自由的法律界限,從表達自由的界限入手,最終歸結到表達自由的保障,對表達自由施以限制只是手段,保障才是目的。本文的主要立場是,表達自由作為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也具有相對性。表達自由的界限是其相對性的具體表現,表達自由的界限只能由法律來設定。法律本身要滿足程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雙重要件,這是法律限制表達自由的全法性與正當性所在。在實踐中,表達自由與公民私權利、表達自由與公權利之間在特定情形下都會發生利益衝突,因此審判機關在利益衡量的基礎上,為了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可能在具體案件中對表達自由施以限制。這種限制無論是以法律規定為依據,還是建立在法官造法的基礎上,都要接受法制原則,即程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約束,這就是表達自由法律界限的界限。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本書由自序和七章構成。自序主要介紹本課題研究的必要性及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及論文預期目標等。

第一章主要介紹表達自由的基本理論問題;第二章論述表達自由的價值;第三章分別從民主、法律、道德三個視角探討表達自由的相對性,並為下文論述表達自由的法律界限作出理論鋪墊;第四章闡述國家公權對表達自由限制的正當性;第五章談及國家公權力對表達自由的限制;第六章闡釋了限制表達自由的一些原則;第七章試圖以上幾章論述的基礎上,論及中國表達自由的現狀及未來發展。繼而得出結論,也是全書的結論。即:表達自由不是和中絕對的權利,它必須接受法律的限制,而立法也要接受詞法審查,從而保證法津本身的公正性。同時,合肥市法治國要求降低權力非法治化運作,適當降低個人意志對政策干預的成分。

本書目錄

第一章 表達自由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表達自由的概念

一 概念的爭鳴

二 表達自由的內涵及外延

第二節 表達自由和行為

一 什麼樣的行為屬於表達

二 焚燒徵兵卡案與焚燒國旗案

第三節 表達自由與金錢

一 金錢對表達自由的影響

二 表達與金錢的關係之辨

第四節 商業用語和表達自由

一 商業廣告與其他言論表達的差別待遇

二“比格洛案”的轉折

三 商業用語的真理價值探討

四 我國商業廣告的法律地位

第五節 表達自由與沉默權

一 強迫向國旗敬禮案

二 沉默權會阻塞信息的流通嗎

第六節 表達自由的憲法權利屬性

一 表達自由作為憲法權利的解析

二 表達自由在世界憲法文本中的體現

三 憲法文本的啟示

第二章 表達自由的價值

第一節 表達自由保護的三種理念

一 達致真理的捷徑

二 使民主得到貫徹執行

三 幫助人們實現自我的優性發展

第二節 表達自由價值之巨觀談

一 密爾的四點主張

二 其他學者對表達自由價值的歸納

第三節 表達自由的五種價值

一 知識碰撞與獲致真理

二 健全民主與民主監督

三 健全人性與自我實現

四 社會疏導與和平親善

五 推動經濟與繁榮文化

第三章 表達自由的相對性:三個理論前提

第一節 道德範疇:責任與自由的關係

一 自由必須被課以責任

二 責任感的削弱化傾向

第二節 民主視角:追求自由與有限權利(力)

一 鄉鎮是自由的保姆

代議制民主下的表達限制

三 雅典民主失敗的教訓

四 直接與間接民主的制度反思

五 表達自由中的絕對主義立場

第三節 法律的視角:一種不是為所欲為的自由

一 法律就意味著界限——法律概念的探討

二 表達自由的法律界限——法律文本規定

三 無害的才是自由的——界限的實證分析

四 法律界限的兩個參照坐標

五 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第四節 理論小結:在張力中實現正義

一 對正義理念的探尋

二 羅爾斯的正義論介紹

自由與正義的內在關聯

第四章 國家對表達自由限制的正當性

第一節 法律規制的正當性

一 法律的功能

二 法治的八項原則

第二節 公益關懷概論

一 公益概念的引進

二 公益內容的不確定性

第三節 憲法理念對公益內容的影響

一 國家任務範圍的演變

二 國家基本原則

第四節 公益關懷在實踐中的體現

一 立法層面

二 行政層面

三 司法層面

第五章 對表達自由的限制

第一節 概論

憲法保障制度的構建

二 憲法的高級法背景

第二節 司法:利益的衝突與博弈

一 表達自由與國家秘密

……

第六章 表達自由的限制原則

第七章 我國表達自由現狀及其界限

結論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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