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衡陽市文化局是衡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市文化藝術事業。內設辦公室、藝術科、社文科、文化市場管理科、人事宣教科、文化產業發展科、紀檢監察室等七個科室。下轄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市藝術學校、市民眾藝術館、市圖書館、市少年兒童圖書館、市書畫院、市文物處、市博物館、市湘南學聯紀念館、市藝術研究所、市歌舞劇團、市祁劇團、市湘劇團、市花鼓戲劇團、市影業公司、市雁峰影劇院、市紅色電影院、市演出公司等18個二級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市文化藝術工作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擬定全市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協調全市文化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指導全市文化行業的體制改革,擬定全市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及其專業藝術表演團體,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議與發展,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工作,審核、申報市級、省級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審批文物維修設計、施工單位資格,會同有關部門監管文物市場,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定全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擬定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文化科技,歸口管理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與合作工作,擬定其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文化科技的進步和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發展。
內設機構
辦公室研究制訂全市文化、文物事業發展戰略指導、開展文化政策研究;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指導全市文化系統重點文化設施建設;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管理、安排下達局直屬單位文化、文物事業經費;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安全保衛、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宣傳報導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財務和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文化系統統計工作。文藝科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改革,對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布局進行巨觀調控;指導文藝創作、生產、評論、理論研究和文化藝術的普及,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抓好藝術教育事業;指導局直屬藝術事業單位和藝術教育事業單位的業務建設。市場科(加掛衡陽市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管理全市文化市場,研究擬定全市文化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演出、娛樂、電影、文物、美術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市場的管理工作,調整文化市場結構布局;負責全市音像製品進口、批發、銷售、出租和放映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經營項目的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稽查工作和監控信息系統的建立;協調全市電影網點的規劃和建設,指導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全市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承辦全市文化外事工作中的有關事宜,指導局直屬電影發行放映單位、演出經紀單位和文化市場稽查隊的業務建設。人事宣教科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全市文化管理體制及勞動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及有關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機構編制、黨團組織、離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藝術、文博、圖書資料、民眾文化四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管理的有關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人員在職教育及培訓工作。文化產業發展科研究擬訂全市文化經濟政策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工作。紀檢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社會文化科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全市民眾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各類圖書館等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協調城區和農村民眾文化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文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宣傳等業務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及圖書、文獻古籍保護,推進圖書館間的協作;指導民眾文化事業單位、文物事業單位和博物館、圖書館的業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