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書記:陳革新 副局長:李艷恆副局長:許力華
衡東縣氣象局隸屬中國氣象局 垂直單位,為縣人民政府的工作職能部門,現有在職職工12人,其中大學以上學歷的3人,中專以上學歷的5人,中級職稱以上的有3人。
現設機構有:辦公室、業務股、氣象台、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防雷中心、執法隊、氣球管理中心。
職責:承擔本部門氣象業務觀測、發報任務,對地方發布長、中、短期天氣預報,承擔《氣象法》等法律賦予的氣象行政執法工作,歸口管理防雷安全、人工影響天氣和氫氣球安全施放管理等工作。
辦事指南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國家《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負責本市區域防雷的行政執法、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檢測、技術指導等服務工作。
對雷電災害事故進行調查、鑑定、取證、下達整改通知
對無防雷設施建築進行安全執法檢查
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防雷工程設計圖紙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
對新、改、擴建的防雷工程適時進行踏勘、監督、檢測、驗收
對已建的防雷設施實施年檢。(爆炸危險環境半年檢測一次)
承接防雷設施的安裝維修
2、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和國家《施放氣球管理辦法》,負責本市區域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的管理和施放活動。
項目辦理程式
一、新建、改建、擴建的防雷裝備設計審核:
辦事流程:受理:
1、提供資料(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報表)
2、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書
3、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書
審定踏勘:審查圖紙和有關資質,實地踏勘
二、竣工驗收:填寫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
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湘價函(2003)152號
設計審核 施工檢測
1類 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1.0元 2.0元
2類 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0.8元 1.6元
3類 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0.6元 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