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級直管部門,也稱“垂直管理部門”、“一條編單位”,是國家適應社會發展與進步客觀要求,深入開展政治體制改革的產物。最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機構改革力度的加大,我國在工商、稅務、海關、質監、交通、藥監、司法、國土資源管理等行政執法部門逐步實行了垂直管理。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部門人、財、物權統一到省里,政府垂直管理部門具有非行政區劃性、垂直性、相對獨立性的特點。垂直管理部門從政府序列中分離出來以後,國家巨觀調控力度得到切實強化,行政執法工作減少和避免了諸多不利甚至是消極因素,如地方保護主義等,執法效率與質量明顯提高。
實踐證明,新的垂直管理模式不僅在統一行政執法、隊伍控制及管理和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且對經濟發展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以下將政府垂直管理部門簡稱為“垂管部門”,政府垂直管理系統簡稱為“垂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