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
1.用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包括文學、繪畫、舞蹈、音樂、雕塑、建築、戲劇、電影、曲藝、工藝等。
2.指富有創造性的方式。例如:領導藝術。
3.形狀獨特而美觀的。
文學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文學是由語言文字組構而成的,開拓無言之境),往往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內心和再現一定時期,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繪畫
繪畫是一種在二維的平面上以手工方式臨摹自然的藝術,在中世紀的歐洲,常把繪畫稱作“猴子的藝術”,因為如同猴子喜歡模仿人類活動一樣,繪畫也是模仿場景。在20世紀以前,繪畫模仿的越真實技術越高超,但進入20世紀,隨著攝影技術的出現和發展,繪畫開始轉向表現畫家主觀自我的方向,看到一幅畫鑑賞家有時已經說不清畫的是什麼,但一定能說出是誰畫的。每個畫家開始發展自己獨特的風格。
音樂
廣義的講,音樂就是任何一種藝術的、令人愉快的、神聖的或其他什麼方式排列起來的聲音。所謂的音樂的定義仍存在著激烈的爭議,但通常可以解釋為一系列對於有聲、無聲具有時間性的組織,並含有不同音階的節奏、鏇律及和聲。
舞蹈
舞蹈是一種表演藝術,是於三度空間中以身體為語言作“心智交流”現象之人體的運動表達藝術,一般有音樂伴奏,以有節奏的動作為主要表現手段的藝術形式。它一般藉助音樂,也藉助其他的道具。舞蹈本身有多元的社會意義及作用,包括運動、社交/求偶、祭祀、禮儀等。在人類文明起源前,舞蹈在儀式,禮儀,慶典和娛樂方面都十分重要。中國在五千年以前就已經出現了舞蹈,產生於奴隸社會,發展到秦漢之際已形成一定特色。
雕塑
造型藝術的一種。又稱雕刻,是雕、刻、塑三種創製方法的總稱。指用各種可塑材料(如石膏、樹脂、粘土等)或可雕、可刻的硬質材料(如木材、石頭、金屬、玉塊、瑪瑙等),創造出具有一定空間的可視、可觸的藝術形象,藉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藝術家的審美感受、審美情感、審美理想的藝術。
戲劇
戲劇,指以語言、動作、舞蹈、音樂、木偶等形式達到敘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藝術的總稱。文學上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所創作的腳本,即劇本。戲劇的表演形式多種多樣,常見的包括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木偶戲等。
建築
建築藝術是指按照美的規律,運用建築藝術獨特的藝術語言,使建築形象具有文化價值和審美價值,具有象徵性和形式美,體現出民族性和時代感。以其功能性特點為標準,建築藝術可分為紀念性建築、宮殿陵墓建築、宗教建築、住宅建築、園林建築、生產建築等類型。 從總體來說,建築藝術與工藝美術一樣,也是一種實用性與審美性相結合的藝術。建築的本質是人類建造以供居住和活動的生活場所,所以,實用性是建築的首要功能;只是隨著人類實踐的發展,物質技術的進步,建築越來越具有審美價值。
電影
一種綜合藝術,用強燈光把拍攝的形象連續放映在銀幕上,看起來像實在活動的形象。
人們提到八大藝術時,目的往往是想要引介新興藝術門類,例如,有人將遊戲設計指為第九藝術。
會提到八大藝術的理論,大多都專注在於電影的出身,也就是電影是如何從商業行為,變成八大藝術中的第八位。有一說為電視系列聚合了前七種藝術的特質,故變成第八藝術。
而在喬托·卡努杜所提出的第七藝術中,則是將電影稱為是一種綜合建築、音樂、繪畫、雕塑、詩和舞蹈這六種藝術的"第七藝術"。通常提到“第七藝術”即 是“電影藝術”的同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