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療法
正文
通過學習訓練矯正行為障礙的一種治療方法。又稱條件反射療法或學習療法。И.Π.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學說和B.F.斯金納的刺激強化學說是行為療法的理論基礎。此外,C.赫爾的驅力消減學說和E.托爾曼的儀態期望學說等也對行為治療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行為療法一詞,首先由斯金納等人於1953年提出,但他們後來卻未加使用。正式使用這一術語的是美國的A.A.拉扎勒斯(1958)和英國的H.J.艾森克(1959)。行為矯正起初是在動物身上進行的。精神病學家J.沃爾佩於1958年發表了《互動抑制心理治療》一書,把行為治療技術系統地套用到患者身上。行為療法的理論認為,患者的各種症狀(異常行為或失調的生理功能)都是個體在生活中通過學習而形成並固定下來的。因此,在治療過程中可以設計某些特殊情境和專門程式,使患者逐步消除其反常行為,並經過新的學習訓練形成正常的行為反應。
行為療法已被廣泛套用於臨床。傳統的精神分析療法以及後來盛行的言語療法,主要通過患者改變自己的認識而引起心理狀態的變化。行為療法則主要通過患者的動作引起心理狀態的變化。行為療法的創始者們排斥精神分析,只關心刺激與反應,忽視刺激與反應之間引起的心理過程,認為反應的結果也就是行為的結果,從而否認人的認識和情感指導其行為的觀點。但在行為療法的實施過程中,人們逐漸了解到人的認識、信念在行為中的作用。70年代中期,美國的行為治療中出現了一種被稱為認知行為治療或行為矯正治療的新方法,強調認知在病理和行為轉變中的作用,認為在社會性學習過程中,人的各種行為或全部心身活動均不是被動的反應,而是以認知過程為中介,具有能動地指導和改變自然狀況與自身行為的潛在能力。因此,現在行為療法實施的過程已不僅限於改變外界情境和外顯行為或症狀,還充分重視並改善其認知過程,以增強患者的自我指導、主動控制和矯正行為的能力。一般認為,行為矯正療法的倡導者是O.林德斯萊、N.H.阿茲靈、T.阿龍等一批實驗心理學家。
行為療法的套用範圍日益擴大,治療對象也不再限於矯正患者的行為異常,已經擴大到正常人的行為訓練。較常用的行為療法有系統脫敏法、厭惡療法、代幣獎勵、生物反饋以及自我調整技術,包括氣功、瑜珈功、禪宗、鬆弛療法等。綜合套用這些方法取得更好效果。例如,在中國治療強迫性神經症的臨床實踐中,就採用過生物反饋、系統脫敏、靜態鬆弛反應和動態意守訓練等 4種方法進行行為訓練。行為治療方法也受到一些相關學科的重視。例如,80年代以來美國盛行的行為醫學就很重視行為療法的理論研究和實際套用。
參考書目
D. C.Rimm and J. C.Masters, Behavior Therapy,Academic Press ,New York,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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