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行政特許的私法分析》首次從私法視角對行政特許制度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在行政特許的理論中引入了私法的理念,並在私法的理論框架中對行政特許的客體、功能、法律構造、特許權的法律性質和地位等基本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理論構建,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的行政特許理論體系。在此基礎上,對我國行政特許立法和實踐的改進和完善提出了建設性的構想和建議,對完善我國行政特許法律體系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王智斌,女,四川成都人,1971年出生。分別於1989-1993、1993-1996、2004-2007年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民商法碩士學位、民商法博士學位。1996年碩士研究生畢業後一直在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從事地方立法工作,現任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在《政法論壇》、《行政法學研究》等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近十篇,部分文章觀點為《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在“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人民法院報》等報刊上發表專業文章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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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序
導讀
引論
第一章 行政特許的概念——與民事許可相比較
第一節 民事許可與行政許可
第二節 行政特許的概況
第三節 行政特許的界定
小結
第二章 行政特許的客體——國家公產的論爭
第一節 公產的概念
第二節 公產的性質
第三節 公產的構成
小結
第三章 行政特許的功能——以智慧財產權為進路
第一節 行政特許與智慧財產權
第二節 資源的類型化
第三節 資源的分散利用
小結
第四章 行政特許的構造——契約關係的審視
第一節 行政特許的授予
第二節 特許契約的性質
第三節 多元視角下的行政特許
小結
第五章 特許權的性質——以公權私權為語境
第一節 財產權構造中的特許權
第二節 公權私權語境下的特許權
小結
第六章 特許權的地位——物債二元結構的考察
第一節 物權抑或債權:特許權的本質
第二節 法定還是自由:特許物權的創設
第三節 用益物權抑或準物權:特許權的定位
小結
第七章 行政特許的實例分析——以計程車經營許可為例
第一節 數量管制
第二節 主體管制模式
第三節 車輛管制模式
小結
第八章 《行政許可法》的創新與缺憾
第一節 聽證程式:行政權力的軟化與聽證方式的掛一漏萬
第二節 行政特許:私法方法的運用與特許的濫用
第三節 信賴保護:行政許可財產權屬性的確立及其不徹底性
第九章 建立公私法兼容的行政特許制度
第一節 行政特許範圍的完善
第二節 行政特許配置方式的完善
第三節 行政特許效力的完善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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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3年8月27日,我國通過了《行政許可法》,確立了在行政許可領域個人自治優先、市場優先、自律優先與事後機制優先的原則。這一立法價值取向使《行政許可法》獲得了高度評價和廣泛讚譽。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行政特許是適用於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許可,是行政許可的一種特殊類型。2007年3月16日通過的《物權法》規定了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並將依法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養殖權、捕撈權確立為用益物權,在民事基本法中明確了適用行政特許的自然資源的範圍以及經行政特許取得的自然資源使用權的用益物權性質。《行政許可法》和《物權法》的相關規定為我國行政特許制度勾勒了基本框架。
我國是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經濟基礎的國家,礦藏、水流、海域、無線電頻譜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土地、森林、草原、灘涂、荒地等自然資源基本上屬於國家所有,因此,行政特許在我國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然而,囿於我國傳統行政體制的影響,《行政許可法》和《物權法》的規定不甚完備,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理論研究不足,特別是傳統行政管理觀念的頑強表現等多方面的原因,《行政許可法》實施過程中發生了一些背離立法精神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影響了行政特許制度的有效實施和功能發揮,而且衍生了行政不當干預民事、公權侵害私權、人為製造壟斷、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等弊害,直接影響到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敗。因此,加強對行政特許制度的理論研究,實在是我國法學界的時代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