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於1962年建院,前身為蚌埠市東市區人民法院,1965年攤銷建制,1973年恢復建制。法院坐落在蚌埠市龍子湖區珠城路194號,全院現有在編人員54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91%,其中研究生學歷的4人。

法院簡介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1962年建院,1965年撤消建制,1973年恢復建制,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蚌埠市龍子湖區珠城路194號,全院現有在編人員54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1%,其中研究生4人。全院以建設公正、高效、文明、廉潔的人民法院為目標,創一流業績,讓人民滿意,以良好的形象、紮實的開展各項工作。

機構設定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綜合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紀檢監察室、審判監督庭、法警大隊總計13個部門。

法院建設

1、開通政務微信:2014年9月9日,龍子湖區法院率先在全省基層法院開通官方認證的政務微信公眾平台(公眾賬號為“蚌埠龍子湖人民法院”,微信號“bblzhfy”)。通過微信以圖片、文字、聲音等形式及時發布法院動態、典型案例、執行動態等,不定期的進行執行曝光、庭審網路直播、法院開放日等專題報導,全方位展示審判執行等各項工作。 2、成立少年法庭:2010年11月經批准,龍子湖區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獨立建制的未成年人綜合案件審判庭,主要審理全市市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時負責審理本轄區內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為達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採用“圓桌審判”,與團市委合作簽定備忘錄,成立心理諮詢室,提請人大任命具有國家資質的心理諮詢師、團委幹部為人民陪審員,將專業陪審引入心理疏導機制。3、打造法制教育基地:為培養青少年法律意識,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2014年分別與市司法局、安徽科技貿易學校簽訂協定,成立法制教育基地。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先後湧現出全省“辦案能手”、“兩評查活動辦案標兵”、“黨建工作先進個人”、“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等先進個人,榮獲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全省法院民事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文明接訪室,全省優秀法院,全省執行工作先進法院,並被省高院記集體二等功一次。建立的未成年犯網路跟蹤回訪幫教機制分別入選2011年度、2012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十大事件”,並被中央綜治辦、共青團中央、中國法學會評為“制度創新優秀事例”,未成年人綜合案件審判庭2014年被團省委確認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地理位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