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2月,前身為蚌埠市人民法院。坐落在安徽省蚌埠市景色秀美龍子湖畔的新城區(蚌埠市東海大道3039號),全院共有在編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149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126名,占84.6%,下轄龍子湖區、蚌山區、禹會區、淮上區、四個區法院和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三個縣法院。

法院簡介

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49年2月成立,前身為蚌埠市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在蚌埠市東海大道3039號,位於景色秀美的4A級龍子湖風景區畔,屬蚌埠市新城區,是蚌埠市政務區集中所在地。全院現有在編幹警149人,其中本拉以上學歷126人,占總人數84.6%。法院隊伍呈現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特點。

機構設定

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含執行實施科、執行審查科、綜合管理科、申訴審查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技術室、政治部(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老幹部處)、辦公室(財務室、檔案室、信息中心、基建辦、文印室、代表委員聯繫室)、監察室、機關黨委、法警支隊總計18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蚌埠中院年收案3000件以上,結案率九成以上。多年來,蚌埠中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走創新發展之路,大力加強審判執行、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司法公開、文化建設、執行聯動機制建設、司法宣傳、司法調研

所獲榮譽

因工作突出,近年來,蚌埠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一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為“全國法院司法公開示範單位”、“全國法院文化建設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執行工作先進集體”, 有9個部門被上級法院評為先進集體,安徽省第六、七、九屆文明單位。個人中,有1人次分別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女法官”,有15人次獲得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優秀法官等榮譽稱號,有1人榮立個人二等功。最高人民法院在蚌埠舉行司法公開工作專題調研,推廣蚌埠中院司法公開經驗,安徽省高院曾在蚌埠舉行司法公開、文化建設、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執行聯動機制建設等多個經驗交流會,全面總結推廣蚌埠中院經驗。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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