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湖教學法”又名“分齋教學法”,是北宋教育家胡瑗在蘇州、湖州二地辦學,使用的一種新的教法。這種教法一反當時盛行的重視詩賦歌律的學風,提倡經世致用的實學,重經義和時務,主張”明體達用“。他在校中設“經義”、“治事”兩齋,經義齋學習研究經學基本理論,屬於”明體“之學;治事齋則以學習農田、水利、軍事、天文、歷算等實學知識為主,屬於”達用“之學,在治事齋中,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攝一事,創立了分科教學和學科的必修以及選修制度,在世界教育史上是最早的。范仲淹當政興學時,曾取其法,“著書令於太學”。此謂“蘇湖教法”。
“蘇湖教法”的意義:
1.在中國教學制度發展史上,第一次按照實際需要,在同一學校中分設經義齋和治事齋,實行分科教學;
2.治民、治兵等實用學科正式納入官學教學體系之中,取得了與儒家經學同等的地位;
3.並且開創了主修和副修制度的先聲。
分齋教學制度產生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四方之士,雲集受業”,紛紛到胡瑗主持的湖州州學來求學。甚至京師太學,也“取胡瑗法以為法”,開創了我國分科教學之先河,對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