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同海

蘇同海

蘇同海 ,1955年生於高唐縣。政協高唐縣第五、六屆委員會委員。1988年始路身於全國大型書畫賽並多次獲獎,曾兩次獲國際文化交流展日本東京美術館獎狀。 蘇同海1954年7月出生,安徽固鎮人。中共黨員。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杭州大學經濟管理系。2002年春被浙江省評為打私先進個人。

基本信息

獲得成就

蘇同海 ,他舉辦過兩次個人書畫展,1997年應邀到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進行文化交流,1998年應邀赴台進行海峽兩岸文化交流。系中國國畫家協會理事、文化部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書畫家、中央電視台綜藝頻道特約書畫家、山東省書法家協會會員、齊魯書畫家協會會員、聊城地區書協理事。

曾經經歷

蘇同海,1954年7月出生,安徽固鎮人。中共黨員。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杭州大學經濟管理系。1997年9月轉業,任郊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1999年6月調任嘉興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支局副局長至今。主要業績:1972年12月入伍,1973年1月-1983年4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83252部隊服役,1983年5月至1997年8月在武警浙江總隊服役。入伍後歷任戰士、班長、文書,1976年10月後歷任排長、副連長、團作訓隊長、作訓股長,1984年10月任二支隊參謀長,1990年10月-1997年8月任嘉興市武警支隊支隊長。1977-1983年間,因工作突出榮立三等功兩次。參加和組織了1984年“1.1”、1984年“2.26”和1986年“11.16"等捕殲特大盜槍殺人團伙的戰鬥。在1986年“11.26”捕殲鄭××等四犯反革命盜槍殺人團伙的戰鬥中,被武警總部記二等功1次。1992、1993和1995年1月分別被總隊嘉獎1次;1992年6月被總隊計為優秀黨員。1994年1月被武警總部記三等功1次。1995年1月被總隊評為黨風廉政建設先講個人,1995年2月、1997年1月和政委被總隊評為一對好主官。任支隊長期間,積極率領部隊落實江總書記頒發的《軍隊基層建設綱要》,支隊連續5年被總部、總隊評為先進支隊,支隊黨委連續5年被評為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為嘉興支隊連續10年先進和被評為全國武警標兵支隊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轉業後,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安排,繼續發揚人民軍隊的光榮傳統,堅決貫徹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努力學習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迅速實現了由軍人到地方工作角色的轉換。工作踏實,認真負責,較好地履行了與擔負職務相應的職責。在郊區22個月的工作中,區公安局連續兩次被嘉興市委市政府評為抗洪救災先進集體,連續兩年被區委區政府評為先進部門。郊區綜合治理連續兩年獲得了嘉興市的銀杯獎。調至海關從事緝私工作後,責任心事業性強,滿腔熱情地投入黨的打私事業中,和同志們一道偵破了一大批重大特大案件,保持了高壓態勢,遏制了走私勢頭。為嘉興市外向型經濟的健康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2002年春被浙江省評為打私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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