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葡萄酒
法國葡萄酒總共可分為四級。若以金字塔來表示價格,由基部至頂部的順序為:日常餐酒 (Vin de France)、地區餐酒 (Vin de Pays )、優良地區餐酒(V.D.Q.S)、法定地區葡萄酒(A.O.C)。一般來講,越接近金字塔頂部,價格越高。
法國議會2009年10月6日決議,隨著法國葡萄酒業共同組織(OCM)的改革以及不標註葡萄品種和年份的Vin de France這一新類別的創立,L’ANIVIT(法國國家日常餐酒和地方餐酒行業協會)更名為L’ANIVIN DEFRANCE(法國國家葡萄酒行業協會),Vin De Table(日常餐酒)以及L’ANIVIT中的“T”都將消失。法國日常餐酒VDT更名為VDF(Vin de France)。09年8月1號以後,歐盟所有VDP 更名為IGP。 等級是:VDF,IGP,VDQS,AOC
1、日常餐酒 (Vin de France)
可用法國同一產區或不同個產區的酒調配而成。法國釀酒歷史悠久,調配技術高超,因而日常餐酒品質穩定,是法國大眾餐桌上最常見的葡萄酒。此類酒最低酒精含量不得低於8.5%或9%,最高則不超過15%。
2、地區餐酒 (Vin de Pays ,IGP)
由最好的日常餐酒升級而成。其產地必須與標籤上所標示的特定產區一致,而且要使用被認可的葡萄品種。最後,還要通過專門的法國品酒委員會核准。
3、優良地區餐酒(V.D.Q.S)
等級位於地區餐酒和法定地區葡萄酒之間。這類葡萄酒的生產受到法國原產地名稱管理委員會(Institut National des Appellations d`Origine)的嚴格控制。
4、法定地區葡萄酒(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 簡稱A.O.C)
最高等級的法國葡萄酒,其使用的葡萄品種、最低酒精含量、最高產量、培植方式、修剪以及釀酒方法等都受到最嚴格的監控。只有通過官方分析和化驗的法定產區葡萄酒才可獲得A.O.C證書。正是這種非常嚴格的規定才確保了A.O.C等級的葡萄酒始終如一的高貴品質。
義大利葡萄酒
義大利葡萄酒分級義大利的產酒歷史悠久。出口量與法國均名列前茅,產地面積僅次於西班牙。義大利的20多個省,有300多個產區,用的都是本地的葡萄品種。義大利人有深厚的葡萄酒情結,他們把葡萄酒與麵包、橄欖油並列為餐桌上的三要素。而且義大利人認為,葡萄酒能激發人們對生活的靈感和激情。義大利的葡萄酒分級體系DOC制度的建立,從1963年開始制定到1966年正式實施,對義大利的葡萄酒規範化產生了深遠影響。它借鑑了法國AOC制度的經驗,該制度制定之初的葡萄酒等級只有2個,分別是DOC和VDT;1980年,義大利又增加了DOCG等級,1992年又增加了IGT等級。
西班牙葡萄酒
西班牙葡萄酒分級西班牙的葡萄酒分級可以說是很細緻繁瑣的,最新的葡萄酒法於2003年修訂,將葡萄酒分為五級,後兩級為普通酒。
西班牙 葡萄酒的級別,由國家產區管理機構(INDO)負責制定再由各產區當地管理委員會(Consejo Regulador)負責管理。共有五個級別,下面是從最低級別開始介紹。
一般等級
(VDM):最低一級,不管是哪個產區的酒混合的,只要其品質不符合其他更高品質規定的都可以標這個級別。就中國人的看法,只要是100%的葡萄釀造的酒就可以稱這個級別。
(VC ):這一級別稍微高一點,要標出葡萄的產區,但沒有生產方面的規定。
(VDLT):相當於法國的地區餐酒,產區的範圍比下面的DO級別要大而且要籠統,規定少而簡單。
高級別酒等級
(DO):法定產區等級葡萄酒。稱為(DO)產區必須要建立嚴格的管制系統,同時所產的 葡萄酒還必須符合傳統和具有相當的知名度。目前西班牙已有一半的葡萄酒產區被評為(DO)。
(DOC):比DO更高一級,1991年創立,各方面要求都很嚴格。目前只有少部分地區符合這個規定。
窖藏級別
西班牙很重視(窖藏)橡木桶儲存和瓶中陳年,前者是(發酵後)入桶,後者是經過橡木桶的儲存後入瓶再放一段時間,這都令酒更加醇厚穩定。西班牙的酒法對每一級酒的窖藏時間都有明確的規定,只要看酒標就知道,酒的窖藏時間越長,酒的品質越好,價格就越貴。
Crianza ,一般窖藏級,葡萄酒是經過一定時間的窖藏的;最低規定,在(1年瓶中)和(1年小橡木桶)的時間共兩年。
Reserva,珍藏級,列入珍藏的紅酒,至少要窖藏36個月,其中12個月在桶里;白酒和玫瑰紅酒最少要窖藏24個月,桶里時間為6個月。
Gran Reserva,特級珍藏級,列入特級珍藏的紅酒,至少要用木桶放24個月,瓶陳時間為36個月。白葡萄酒和玫瑰紅酒要48個月,其中6個月在桶里。酒標上有沒有上述字樣的,則表示酒沒有經過窖藏,或藏得時間不夠,這叫(年輕酒)
德國葡萄酒
德國葡萄酒分級較繁雜,也很特別,是以葡萄的成熟度為標準來分級,而成熟度則主要以葡萄所含糖分的高低來劃分。簡單地說德國葡萄酒分為兩大類――高品質酒和普通酒。高品質酒對於原產地葡萄的品種選定、採收時期、所產酒的酒精度、酒標上所標註的內容等都有嚴格的規定,其中又分為QbA和QmP兩個等級。普通酒又分為地區餐酒(Landwein)和日常餐酒(Afelwein)兩個等級。
美國葡萄酒
美國沒有正式的葡萄酒分級制度,只有葡萄酒產地管制條例。所以對葡萄酒好壞的定位除價格外,還有重要評酒人士的打分,以及葡萄酒競賽和得獎情況等作為參考,要想買到優質的葡萄酒,特別是性價比高的酒是需要對具體的廠家有所了解和研究的。
美國的菸酒和槍械管制局於1983年頒布了葡萄酒產地管制條例(Approved Viticulture Area,也可稱為AmericanViticulture Area,簡稱AVA)。該條例雖以法國的法定產區管制系統(AOC)為參考,但沒有那么多限制。條例只根據地理位置、自然條件、土壤類型及氣候劃分產區,對產區可栽種的葡萄品種、產量和酒的釀造方式沒有限制,這也是與法國原產地控制條例最根本的區別。目前美國有大大小小170餘個AVA葡萄酒產區,其中有90多個是在加州。AVA的面積大小差別很大,常常是大包小,大產區里包含著幾個中產區,中產區里又有小產區,最小的AVA可以是單一葡萄園或單一酒莊的所在地。
澳大利亞葡萄酒
澳大利亞葡萄酒分級就像波爾多有1855年分級制一樣,澳大利亞也有一套被人們廣泛認可的分級制,即蘭頓澳大利亞葡萄酒分級制。這套由蘭頓拍賣行編制的非官方分級系統在1991年推出第一個版本,每隔5年修訂一次。由於澳大利亞的酒莊產業分散、產區葡萄品種眾多,同一家酒莊可能在幾個產區都有葡萄園,同一個品牌可能出品有不同品種的數款葡萄酒,所以蘭頓分級制的評定對象不是以酒莊或品牌為單位,而是以單一葡萄園酒款為單位。
1991年的第一版分出3個等級,包括“傑出A類”、“傑出B類”、“優良類”;1996年修訂的第二版又分出4個等級,包括“傑出A類”、“傑出類”、“優良A類”、“優良類”;2000年修訂的第三版又把4個等級更名為“至尊類”、“傑出類”、“優良類”、“出色類”,從此成為固定的格式延續至今。
根據蘭頓拍賣行的定義,“至尊類”是“在市場上備受追捧和最珍貴的一級酒莊級澳大利亞葡萄酒”,“傑出類”是“具有強大市場號召力的基準優質葡萄酒”,“優良類”是“需求穩定而品質精美的葡萄酒”,“出色類”是“精品葡萄酒市場的主流或新興經典之作”。2010年發布的新版蘭頓分級系統(第五版)共有123款葡萄酒入選,分別為“至尊類”17款、“傑出類”32款、“優良類”36款、“出色類”38款。其中在“至尊類”中,第四版的11款“江山依舊在”,另外新增6款。這17款代表澳大利亞最高水平的“至尊類”葡萄酒,按產區分布,南澳大利亞州有9款、維多利亞州有3款、西澳大利亞州有3款、新南威爾斯州有2款;從品種來看,有9款西拉、4款赤霞珠(含調配型)、2款霞多麗、1款黑比諾、1款雷司令。
蘭頓分級制的評選依據主要採用市場數據,包括來自蘭頓拍賣行的交易頻率、需求量、價格及銷售量等數據記錄,每款葡萄酒至少要跟蹤採集10個年份的市場數據。新版本修訂完成後,蘭頓拍賣行將印刷海報面向全世界的餐廳、酒行和酒吧公開發行。
智利葡萄酒
智利葡萄酒分級1995年智利頒發了新的葡萄酒法規,包括產區的4類範圍劃分,將智利葡萄酒產區分為5個產區(Regi6n Vi6vinicoh)和13個亞產區(Sub-regi6n),有些產區或亞產區又包含著小產區(Zom)或村鎮級(Area)產地。
該法規對葡萄酒商標也有具體規定,但不涉及葡萄酒等級的評定,而且也沒有具體的葡萄酒質量指標。所以,酒莊或酒廠可以隨意使用某些原則上應是較高品質酒的字樣,如:Gran reserve,Reserva privada和Superior等文字。
南非葡萄酒
南非葡萄酒分級與很多新世界國家一樣,南非也沒有葡萄酒分級系統,葡萄酒的質量一方面以價格為參考,另一方面可以查詢葡萄酒競賽及獲獎情況,葡萄酒專家的酒評和打分也很有參考價值。不過要找出自己最喜愛的葡萄酒,同時也是性價比好的酒是要花一些功夫,做足一些功課的。
1973年,南非的葡萄酒及烈酒管理局(Wine and Spirit Board)制定和頒發了一系列有關葡萄酒產區劃分、葡萄種植、葡萄酒釀製和標籤規格等方面的法規。在該法規的主導下,葡萄酒產地被劃分為產區(Region)、亞產區(District)和小區(Ward)。4個主要產區為:布利克河谷(BreekeRiverValley)、克林克魯(KleinKaroo)、沿海區(CoastalRegion)及奧勒芬茲河(OlifantsRiver),但有一些亞產區和小區不在以上4個大產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