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2007年3月批准任命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2011年10月辭職 ;
2011年09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貴州省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1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在貴陽舉行。會議經投票表決,任命萬庭祥為貴州省監察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跡
在其領導下,黔西南州檢察院開展了治理商業賄賂、查辦涉農職務犯罪、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三個專項工作以及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開展了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權上提一級改革、量刑建議試點工作、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理機制改革;啟動全州兩級院網上辦案工作;開展中層幹部競爭上崗、輪崗交流。反瀆職侵權、監所檢察、紀檢監察工作等均排名全省前茅,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檢察院表彰 。
2008年1月19日,在接手貴州省紀委“雙規”後移交的普安縣原縣長萬高山交代他自己受賄13萬元一案中,檢察長萬庭祥對萬高山的受賄案進行了深入調查,又陸續接到舉報信,從而進一步查實萬高山在擔任縣長兩年多的時間裡,一共受賄人民幣150萬元,另外還有130多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