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簡介
一.緣起
華馨基金會系由在台灣出生成長,後來到美國進修,然後在南加州成家立業的一群海外華人所組成,我們始終關心海內外華人的福址。雖然我們有年邁的父母,我們的子女可能是人們口中的ABC,但是,我們深刻的瞭解,文化傳承的重任,就在我們這一輩海外華人的肩上。在此刻,希望能夠結合海內外各界人士之力量與資源,做些有意義的事情,能在歷史的洪流中,略盡棉薄之力。經結合大洛杉磯地區僑界金融、司法、教育、醫療、餐飲及媒體等專業人士,決定成立美國「華馨基金會」,藉以籌集各方力量與資源,針對社區、青少年、弱勢團體…從中美台之間到美國主流社會,願以捨我其誰的精神,拋磚引玉。
二.宗旨華馨基金會是加州政府立案登記之非營利機構,不局限任何族裔,亦不具任何政治色彩,會章明定宗旨如下:
1.宣揚中華文化,籌辦各項學術教育活動
2.針對特定議題或時事,舉辦研討會及專題演講.
3.關懷社區並協助弱勢、老人、傷殘與社會福利機構聯繫
4.舉辦青少年領袖培訓活動,健全青少年多元發展能力
5.促進與維護不同族裔間之交流與和諧關係
三.組織架構.
董事長:何祖芬
SophiaHo
財務長:許嗣堯
Se-YaoHsu
執行長:方碧霞
JenniferFan
基金組:何祖芬
SophiaHo
活動組:葉怡蘭
JoyceTsai
網路組:鄭雅文
YawenJehng
文宣組:范守文
VincentFan
法律組:權昭儀
StephanieChen
四.目標
1.近程
A.針對大洛杉磯地區台美人青少年之暑期返台尋根之旅
B.與醫療暨保險業合作,舉辦講座協助老人們之需求
C.跨黨派邀請台灣政壇或其他地區專業領域人士來洛城演講
D.舉辦青少年領導能力Leadership培訓班
2.中程
A.與主流及其他族裔基金會合作,擴大文化交流與互動,發揚中華文化,促進國際友人赴台觀光旅遊.
B.協助殘障家庭及弱勢團體.
C.協助中文學校,擴大學習平台,舉辦各項文化活動,如老外說國語比賽.
3.遠程
A.加強各地區與美西僑界之互動,通過前述活動經驗,未來基金會將成為具有高度公信力之平台,藉由各地區之贊助人,有效迅速的投入各項活動支援.
B.籌辦文化、體育交流活動,舉辦全球華人杯之棒球,籃球或迷你奧運會.
組織章程
第一條名稱:本會定名為”華馨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為”UnitedHorizonFoundation”.
第二條宗旨:本會為加州政府立案非營利機構,以宣揚中華文化籌辦各項學術教育活動、關懷社區、協助弱勢、老人、傷殘與社會福利機構聯繫、促進並維護不同族裔間之交流與和諧關係.
第三條會員:本會采無會員制。
第四條會址:設於美國南加州洛杉磯,經理事會決議後得於其他地區設立辦事處或聯絡處
第五條組織:本會設理事會及基金、活動、網路電腦、文宣及法律五組
理事會包括理事15位、董事長1位、執行長1位、財務長1位、顧問1位、基金、活動、網路電腦、文宣及法律各組組長1位,共24位。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董事長為本會實際負責人為終身制,理事由本會董事長聘任,任期二年,任期屆滿後可續聘。
執行長:輔左董事長推動一切會務,主持活動,主持會議,協調各組會務。
財務長:負責管理維護和運用會內資產。
基金組組長:支持基金會各項活動。
活動組組長:負責本會各項活動聯繫、協調與籌劃。
網路電腦組組長:負責本會電腦網路資訊匯整及對外網路聯繫。
文宣組組長:負責本會各項活動文宣計畫。
法律組組長:負責本會與法律有關事宜,含起草修改會章,說明對內對外活動與文宣的法律責任及保險保單。
第六條理事會議至少每個月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出席人數少於半數理事,則決議無效。特別會議依情況可由董事長或執行長在二十四小時前通知理事不定期召開。
第七條議案:需有一位理事提議,三位以上理事附議,經理事會八位以上理事投票贊同後通過才生效。
第八條
財務管理和運用
所有捐款利息及其他收入,必須先存入本會信託帳戶後,才能使用。所有基金不得作任何商業投資,金額一千以上之支出,需經由財務長報請董事長同意後,方為有效。所有理事、顧問、各組組長均為不支薪榮譽職,理事不得以任何名目支領津貼。所有理事代表本會參與有關的活動,得在事前或事後一個月內,實報實銷費用。理事無故連續缺席四次以上或一年內缺席六次會議者,經理事會決議後,報請董事得除去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