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法學院

華僑大學法學院

華僑大學法學院坐落於東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華僑大學法律系。法律繫於1985年開始招生,2003年9月正式更名為法學院。首任系主任為我國著名僑務活動家、知名法學家、華僑大學原校長莊善裕教授。現任法學院院長是許少波教授,黨委書記是曾佳揚副研究員。

基本信息

學院領導

院長:許少波

黨委書記:曾佳揚

副院長:白曉東

副院長:劉超

師資力量

法學院有專職教師47人,教授、副教授29人,約占教師總數的60%;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32人,約占教師總數的68%;具有海外學術背景的教師14人,約占師資總數的30%;“雙師型”(律師、仲裁員)教師40人、“雙語型”教師15人,分別占師資總數的87%和32%。他們中有不少人是國內知名專家學者和優秀青年法律人才,在學術界、實務界具有很大影響力。其中,許少波教授兼任國務院僑辦專家諮詢委員、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專家、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福建省法學會副會長、福建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福建省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職;戴仲川副教授連續三屆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兼任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等職。

為全面提升學科建設水平,拓展師資優勢,法學院近年來先後聘請周國均、沈國明、王世洲、李林、龍大軒等知名教授擔任法學院的兼職教授。同時,為了更好地開展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質量,學院推行了法律碩士雙導師制度,先後聘請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周瑞春先生、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女士等省內實務界知名專家擔任法學院的兼職教授。

學科建設

法學院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下設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和刑法學5個法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其中,經濟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於1993年取得,這是我國華南地區獲得的第一個經濟法學碩士點。法學院目前設立有省級學術研究機構1個,即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有省級基地1個,即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校級學術研究機構4個,即東亞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僑務法研究中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中心和中美體育法研究中心,並主辦有法學專業刊物《華僑大學法學論叢》1本。現已初步形成以訴訟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刑法學和法學理論研究為重點,以僑務法、體育法、智慧財產權法研究為特色的學術研究團隊。據統計,2010年來,法學院共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立項80餘項,發表科研論文380餘篇,其中高質量核心期刊論文近百篇,出版學術專著27部,獲得各級各類科研獎勵30餘項。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法學院法學學科於2012年11月被確定為福建省省級重點學科。2017年10月,法學學科入選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原學科”的行列。同月,法學院“程式法學原理與套用”學術團隊被確定為華僑大學發展型學術創新團隊,並已報送申請福建省高校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基礎理論研究創新團隊。

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地方法治建設,法學院發揮學科和辦學特色優勢,主動對接地方的實際需求。自2015年以來,法學院成立了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立法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承擔地方立法諮詢、法規清理及實務部門培訓成為學院的常態。其中,依託福建省地方立法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先後承擔了《福建省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條例(委託起草)》、《福建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論證、《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調研、《福建省促進閩台養老服務合作條例》調研論證、《福建省動物保護條例(委託起草)》等工作,為法治福建和地方社會秩序穩定做出了巨大貢獻。

教學資源

華僑大學法學院 華僑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在洪祖杭大樓擁有專用房69間,其中包括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巡迴法庭1個,大、小模擬法庭各1個,多媒體教室15個,案例製作室、物證室、技術分析室、刑偵室、計算機室等各1個,教授獨立工作室10多間,並有一個相對獨立的法學圖書館。除學校圖書館藏書170萬冊、中外現刊近4000種、中文資料庫資源28個,包括HeinOnline和Westlaw等大型外文法律資源的外文專業資料庫資源27個外,法學院圖書館還有藏書22607冊,其中外文原版書籍3227冊,歷年法學專業期刊合訂本4471本,中文報刊合訂本2769本,並且是國內唯一擁有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院的歷年判例全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歷年判例全集的法學專業圖書館。此外,華僑大學作為閩南高校圖書館的加盟單位,還可同時共享閩南地區主要高校的文獻資源供學生借閱。

人才培養

“東亞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揭牌 “東亞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揭牌

法學院不僅是華僑華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搖籃,也是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法學院在校學生總數1188人,其中校本部本科生682人、法學研究生79人,法律碩士研究生(含在職)388人,澳門研究生39人。法學院分別於2012年和2013年獲批福建省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和研究生教育創新基地建設項目。2014年4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與華僑大學在福州簽訂共建“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協定,推動卓越法律人才培養 。

華僑大學法學院 華僑大學法學院
華僑大學法學院 華僑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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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以教書育人為本位,以學科建設為核心,秉承“崇法明理,厚德致公”的院訓,堅持“為僑服務、為境內外經濟發展服務”的辦學理念,努力推進套用型、複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工作。法學院推行學生自由選擇任課教師的教學制度,實施多媒體教學、案例教學、模擬法庭、巡迴法庭、法學論壇等多樣性的教學方法;努力構建教考分離及與國家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相適應的考試制度;培育涉外法律專業方向。法學院重視實踐教學,與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檢察院、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等50家校外法律實務單位共建大學生教學科研實踐基地,加強素質教育,提高同學實務操作與專業技能能力。畢業學子在社會各個崗位上都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法學院貫徹實踐育人、文化育人、服務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重點依託“天衡杯”班班有辯論(常規辯論賽與模擬控辯賽)、“獨角獸杯”辯論賽、百問百答法律基礎知識競賽(專業組與非專業組)、學術論文與社會調查報告競賽等為主體的“一節四賽”第二課堂平台,培養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卓越法律人才,構建具有法學專業特色的學生工作體系。法學院重視學生學術創新、社會實踐與志願服務,在“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模擬仲裁庭辯論賽、“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創新作品競賽、大學生志願者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等方面屢創佳績。

澳門辦學

法學院因僑而興,辦學特色鮮明。在校學生中,境外生占了20%以上。“一校兩生、因材施教”一直是法學院的特色。法學院一貫秉承“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辦學方針,倡導為僑服務,為港澳台服務的教育理念,發揮學院學科綜合性優勢,為澳門培養和輸送了大量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在國務院僑辦及相關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為了迎接澳門回歸,法學院於1996年開始在澳門招收法學本專科及研究生。據不完全統計,華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的各類畢業生在目前澳門警察中占了30%左右,為澳門的穩定和繁榮做出了重大貢獻。

國際化合作

法學院積極走國際化辦學道路,與日本桐蔭橫濱大學、台灣的輔仁大學、中原大學、東海大學、暨南國際大學、台中教育大學法學院等多所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外派教師訪學,互派學生交流。依託華僑大學與日本、美國、英國、台灣等國家地區的交流項目,法學院近三年來共有30名學生赴境外攻讀學位、留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持續推進,對於增強我院國際化氛圍,開闊學生國際化視野,提升我院人才培養的國際化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經過30多年的建設和發展,華僑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師資力量雄厚,二級學科齊全,辦學特色鮮明,享譽港澳台和東南亞的知名法學院。

(統計數據截止至2017年10月)

聯繫方式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城華北路269號洪祖杭大樓5層華僑大學法學院

郵 編:362021

專業介紹

碩士研究生:

1.訴訟法學專業

研究方向:1、刑事訴訟法;2、民事訴訟法;3、刑事偵查學;4、司法鑑定。

主要課程:法理學、證據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外國民事訴訟法、外國刑事訴訟法、司法原理、行政訴訟法、仲裁法、民商法學、訴訟法學原理、刑法。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訴訟法學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到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立法機關、金融機構、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等部門任職,也可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從事訴訟法學專業教學和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2.民商法學專業

研究方向:1、民法;2、商法;3、智慧財產權法。

主要課程:法理學、民法總論、民法分論、商法總論、商法分論、物權法、外國民商法、民商事程式法、智慧財產權法、經濟法基本原理、侵權行為法、契約法。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民商法學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到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立法機關、金融機構、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等部門任職,也可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從事民商法學專業教學和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3.經濟法學專業

研究方向:1、中國經濟法;2、比較經濟法。

主要課程:法理學、民法原理、中國經濟法學、商法原理、比較經濟法學、國際貿易法研究、涉外經濟法專題、經濟法專題、WTO法專題、勞動法研究、產業法研究。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經濟法學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到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等部門任職,也可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從事經濟法學專業教學和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4.刑法學專業

研究方向:1、中國刑法學;2、比較刑法學;3、刑事一體化。

主要課程:刑罰論、犯罪論、罪刑各論、外國刑法學、經濟犯罪專題、英美刑法專、中國刑訴法專題、中國刑法史專題、英美刑法專題、法哲學專題。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刑法學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到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執法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公共管理等部門任職,也可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從事專業刑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5.國際法學專業

研究方向:1、國際經濟法;2、國際私法;3、國際商法;4、國際公法。

主要課程:國際法專題、國際私法專題、國際經濟法專題、法理學、WTO法專題、國際貿易法專題、國際投資法專題、比較金融法、契約法、國際法與國際關係。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國際法學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到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涉外行政執法等部門任職,也可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從事國際法學專業教學和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6.法學理論專業

研究方向:法學理論。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行政法、人權法、中西法律文化比較、法律社會學、外國法制史、法律與公共政策、行政處罰法、民商法學、訴訟法學原理、刑法。

適合就業單位:本專業培養法學理論專業人才,畢業生適合到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立法機關、金融機構、海關、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涉外經濟管理等部門任職,也可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從事法學理論專業教學和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7.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3年制)

培養目標:具有法學和其他學科相互交融的專業知識背景、掌握法律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嫻熟實踐業務技巧,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法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良好法律職業素養的高層次複合型、套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民法學(總論、分論)、刑法學(總論、分論)、刑事訴訟法專題、民事訴訟法專題、行政法專題、經濟法專題、商法專題、國際經濟法專題、智慧財產權法專題、契約法專題、社會保障法專題、房地產法專題、稅法專題、海商法專題、證券法專題、法律職業規範與倫理、法律談判、法律職業能力。

適合就業單位:適合到立法機關、政府各部門、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公證處等實務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工作部門工作,也可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8.法律碩士(法學)專業(3年制)

培養目標: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掌握法律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嫻熟實踐業務技巧,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法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良好法律職業素養的高層次複合型、套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民法總論專題、刑法總論專題、民法案例分析、刑法案例分析、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專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專題、商法總論、國際經濟法專題、智慧財產權法專題、契約法專題、社會保障法專題、房地產法專題、稅法專題、海商法專題、侵權行為法專題、勞動契約法專題、金融與證券法專題、公司法專題、法律職業規範與倫理、法律談判、法律職業能力。

適合就業單位:適合到立法機關、政府各部門、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公證處等實務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工作部門工作,也可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及相關管理工作。

本科生:

法學專業

培養目標:系統掌握法學理論與法律業務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國家相關政策,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經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法學、世界貿易組織法。

適合就業單位: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以及涉外、涉僑等部門從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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