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與碩

莫與碩

莫與碩(1903—1947),廣東陽江人,畢業於黃埔軍校第二期。歷任國民革命軍革排長、連長、營長、團長等職。民國21年任第十八軍第十一師旅長。民國26年5月,任第九十八師少將師長。民國27年,任陳誠嫡系六十七師師長。民國28年12月任第八十六軍副軍長,率部與日寇作戰,收復鎮海。民國29年3月任中將軍長。民國31年參加浙贛會戰。民國33年在重慶任軍官總隊長、第三補給區司令。民國35年2月,任軍政部廣州區特派員辦事處中將特派員,在廣州負責接收敵偽物資及財產。民國36年被以共同私占大批槍械和貪污接管軍用物資等罪狀,判處死刑,執行槍決。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莫與碩 莫與碩

莫與碩,出身寒微,早年入私塾大館及縣立師範學校讀書,後畢業於黃埔軍官學校第二期炮科。歷任國民革命軍排長、連長、營長、團長等職,參加東征、北伐。民國21年(1932),任第十八軍第十一師旅長。民國26年5月,任第九十八師少將師長。民國27年,任陳誠嫡系六十七師師長。民國28年12月,任第八十六軍副軍長,率部與日寇作戰,收復鎮海。民國29年3月,任該軍中將軍長。民國31年,參加浙贛會戰,6月,以“陣地失防,作戰不力”被撤職。 何應欽與陳誠同是蔣介石手下兩個軍事頭目,但也互相傾軋,積不相容。當時,莫受顧祝同指揮配屬王敬久兩個軍守金華。據莫說,這兩個軍與他不合作,致金華失守,但受處分的是莫與碩,革去軍長職,押赴重慶受審,顧、王都是何應欽系,這是何應欽對陳誠的打擊。

民國33年,在重慶任軍官總隊長,第三補給區司令。

莫與碩一直隨陳誠、羅卓英在18軍11師,由連排長以至軍師長,是陳誠的嫡系軍官。他曾自誇,他是不怕死,不要錢的,對得起他的主子。可是他的官運卻比別人差些,比如在11師任旅長六年不得升調,1944年又因控守金華失職,革去軍長,差點送命。他自思一片忠誠,何以至此?有人告訴他,陳誠曾多次向蔣介石保舉他,不管他的名次怎樣排列,總被蔣介石首先圈掉,他想出道理來,生非浙江人,是難以上進的。

義救莫雄

莫與碩在案發後被囚禁中救過莫雄。莫雄,廣東英德人,早期追隨孫中山,加入中國同盟會,中國國民黨資深人物,1934年起已同共產黨人合作共事,把蔣介石廬山秘密軍事會議“鐵桶圍剿”絕密檔案(第五次“圍剿”中央革命根據地計畫)全部交送黨中央,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趕在“圍剿”包圍之前開始二萬五千里長征。莫雄1938年任南雄縣縣長,將原囚在縣府監獄的中共黨員、紅軍戰士、進步人士全部釋放,查到秘密囚禁二十四名“重犯”,均是粵、湘、贛地區紅軍和黨的幹部也一同釋放,廣州解放時葉劍英得知他寓香港立即派人持親筆信請他回廣州,被毛澤東主席譽為“黨的老朋友、老同志”。1947年春夏間,蔣介石為排除異己,搞全國軍官退役,莫雄掛少將參議名留在余漢謀第十二集團軍,後任英德縣長、第二行政督察員兼清剿司令。任廣州警備司令的中央軍某部軍長鬍長青聽到剿共部隊說中共江北游擊隊都是莫雄舊部,因莫雄秘密通共致中央軍損失慘重,便發起狂來下兩道追緝捕殺莫雄的手令,一道交警備司令部辦公廳主任胡銳軍,一道交在英德進剿游擊隊的部下旅長楊某,手令寫上“莫雄是江北匪首、格殺勿論”,楊某拿到處決莫雄的令,先到廣州見老上司莫與碩,此時莫與碩因盜賣軍械案發已被囚禁,相見後說及要趕回英德處決莫雄事,而莫與碩與莫雄有深厚交往,聽後甚為震驚,楊走後,即著人通知他的朋友阮退之(阮是莫雄任江西贛北第四行政督察專員時任文教科長、也是莫雄的朋友)找到莫雄到他處見面,向莫雄陳述楊旅長的話,要莫雄設法自救。莫雄大驚,馬上到張公館見張發奎,張發奎勃然大怒,打電話給胡長青,要他收回處決莫雄的手令,並約胡長青、胡銳軍、楊旅長三人第二天到張公館,由他設宴介紹三人與莫雄相識,第二天莫雄到張公館,胡長青三人已在門口候迎,忙賠不是,此事告了結。

接收廣東

1945年日本投降,陳誠趕走何應欽之後繼為軍政部長,民國35年2月,調莫任軍政部廣州區特派員辦事處中將特派員,在廣州負責接收敵偽物資及財產。。這是天賜之福,他決心撈一把便洗手不乾。當他瘋狂劫收,社會輿論沸騰之時,有人提醒他應慎重些,顧住前途。他笑了一笑說:“我現取名為田夫,立心要做田舍郎。”

莫與碩駐廣州與廣東省自衛總隊長李節文狼狽為奸。將大批日寇新武器如擲彈筒、小炮、步馬槍(都是原箱未使用過的)等約數萬件及大批彈藥化整為零匿藏中山、順德、東莞各縣待價而估。  1946年夏,一五九師駐紮廣州時,為搜剿漢奸李輔群殘部,號稱“五龍黨”盤據中山大黃圃與東莞大小虎一帶的匪幫,起出原箱新馬步槍數百枝並擲彈筒小炮等而揭穿這個大劫收案。

兩廣實力派白崇禧、張發奎、余漢謀等是蔣介石的死對頭。蔣的軍事本錢是黃埔系,以陳誠為首領。莫與碩在廣州接收,張發奎任行轅主任,是特派員的上級,但他是空頭主任,一切實權實益都被蔣介石、陳誠搶去了。他對莫與碩的態度,該負責的他不負責,有利可圖的插手入去。莫與碩則自恃陳誠嫡系,看不起他,在會上,在電話上,時有爭執,背後罵他老奸巨猾。

1945年,軍政部改組為國防部,隨著軍政部改組,軍政部廣州特派員公署亦取銷,成立補給司令部,以張發奎、陳濟棠舊部繆培南為司令,莫與碩為副司令(莫始終沒有到職),地方實力派與陳誠黃埔系的矛盾又加深,他們對黃埔系的怒火直燒在莫與碩身上。張發奎等乘魏德邁來廣州,積極攻擊莫與碩,發動新聞界鼓動社會輿論(建國日報是余漢謀辦的)。初期,有人向陳誠說莫與碩貪污,他有意袒護,雖說貪污的都要殺,但對莫與碩撇開不談。莫與碩見主子大力撐腰,亦以為可以安然無事。後來陳誠被解放軍打得落花流水,損兵折將,所有政敵如何應欽、白崇禧之蜂擁而攻,都鼓譟起來,莫與碩貪污也算是陳誠罪證之一。魏德邁已指出國民政府貪污無能,蔣介石在內外夾擊之下,只好是殺人泄憤,就在這個時間有人向他提出莫與碩貪污私藏武器,於是莫與碩被判貪污槍斃。

曾與莫與碩之死有過關係的人,名叫何崇校,當年是國民黨軍統局廣東站站長,共和國成立後任廣州市政協委員、廣州黃埔軍校同學會副會長、舊金山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顧問。民國三十六年(1947)5月間,有軍統局外圍人員崔南山向軍統局廣東站何崇校報告,內容是駐廣州軍政部特派員莫與碩與他的辦公廳主任李節文接收投降日軍物資時,隱藏大批武器,秘密收藏在中山縣黃閣鄉,其中六五步槍數千丈,還有機槍、迫擊炮以及大批通訊器材,還提到共產黨和民盟等民主黨派正準備在廣東建立反政府的民主聯軍,需要一批武器,囤藏的武器準備賣給他們,現已進行議價和商量運交辦法。何崇校根據情報每隔三天整理一次上呈國民黨中央軍統局。一個月後,軍統局來電查問出售武器給異黨的根據,何崇校復電謂“廣東鄉間地主雖有購槍自衛,最多不過十來支,股匪的槍多從劫奪而來,只有異黨組織反政府聯軍才購買這么多武器。”同年八月何崇校離廣州往廣西,冬天回到廣州時,莫與碩與李節文已被槍決,從別人口中得知,說蔣介石看過莫李盜賣槍彈資敵案卷,大怒,當時蔣發動內戰幾個戰場都失利,損兵折將,莫與碩是黃埔學生,又是自己的得意門生,竟敢盜賣軍火資敵,當即電令廣州行營幹員帶得力部隊搜查中山黃閣鄉隱匿的軍械,捕獲串通作案的黃閣鄉鄉長,扣押莫與碩與李節文,下命令徹底清查案件,莫、李二人認供後在廣州槍決,陳誠對此愛莫能助。莫與碩與李節文被執行槍決時,一些友好步行相送,李節文忍不住哭起來,莫與碩則神態自如,勸李節文說,“事情既已做出來了,何必做出此窩囊相”何崇校遇到軍統的廣東站現任站長何蛾芳,說到“莫與碩之死,他的家人已經知道和軍統廣東站情報有關,但尚能對我們諒解,辦喪事仍送訃文給我們”,後來莫與碩妻唐亦珍和她女友訪問何崇校,當時也沒有說明這事。

莫與碩之妻唐亦真,廣東中山唐家灣(現屬珠海市)名門望族,婚前在上海受過高等教育,莫與碩死後,唐亦真在廣州辦(新文藝)進步刊物,共和國成立初期一度回到唐家灣,後由政府安排到廣東省參事室任研究員,1970年病逝,1987年政府為唐補開追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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