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河市商務局

(二)承擔原發展改革局“組織制定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提出服務業對外開發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的職責。 (七)加強全市對外服務貿易促進和管理職責;加強落實遼寧沿海經濟帶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重大對外投資促進和招商活動的管理職責。 (三)市發展改革局負責編制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根據《中共大連市委辦公廳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莊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09〕33號),設立莊河市商務局,掛莊河市服務業局、莊河市糧食局牌子,正局(科)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承擔原發展改革局“組織制定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提出服務業對外開發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的職責。
(三)承擔原經信局“成品油流通、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二手車流通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的職責。
(四)取消編報並執行機電產品配額年度進口方案的職責;取消對引進技術的再出口進行監督的職責。
(五)將貿易投資促進、主辦相關會展活動等具體組織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六)增加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責。將原勞動保障局承擔的市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擬訂、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核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七)加強全市對外服務貿易促進和管理職責;加強落實遼寧沿海經濟帶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重大對外投資促進和招商活動的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大連市關於發展商貿服務業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促進全市商貿服務業發展、外商投資、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制定全市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負責匯總、分析全市商貿服務業發展的總體情況及運行態勢,組織協調解決商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研究商貿服務業集聚區布局、城鄉商貿服務業發展以及商貿服務業重大項目推進等問題,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
(三)負責擬定流通服務業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流通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流通領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推動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等規劃建設工作。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流通領域依法行政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規定對成品油等重要生產資料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大連市有關糧食巨觀調控、流通和儲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我市糧食流通和儲備政策、規章制度、購銷儲存平衡計畫和調控辦法並組織實施;保障全市城鄉駐軍及國家重點項目等糧食供應。
(七)負責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儲備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糧食市場監督體系、糧食加工體系、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健全糧食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負責對糧食購銷和儲備糧的管理、指導和協調,提高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八)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畜禽屠宰及流通領域的專項執法和監督檢查。
(九)擬訂全市對外經貿發展和對外開放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進出口貿易、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對外開放、對外經濟合作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電產品、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工作;參與擬訂遼寧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規劃中涉及我市的規劃內容;組織協調全市沿海經濟帶開發和建設;指導促進外資項目發展。
(十)擬訂全市進出口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包括國際展覽會、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會、出口商品交易會、來華展覽會等)及其主辦單位資格審核報批;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畫;負責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備案、登記工作;核准進出口配額(登記)商品許可證;研究、推廣新型貿易方式;推進加工貿易發展;培育出口名牌商品;協助做好“大通關”工作。
(十一)執行國家制定的對外技術合作、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出口政策;擬訂科技興貿規劃和促進高新技術產品、機電產品進出口的有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擬訂全市對外服務貿易和軟體出口、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對外服務貿易管理體系和政策促進體系,負責對外服務貿易的國際交流和促進活動;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出口,實施國家出口管制政策。
(十二)承擔全市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參與調查、收集我市企業在出口貿易方面遭遇國外不公正待遇的情況和信息,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進出口預警和監控體系;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我市企業對國外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和世貿規則推進落實相關工作。
(十三)研究、分析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全市外商投資情況;擬訂全市利用外資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核發批准證書;依法核准許可權內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重大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章程的情況;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負責協調有關部門促進投資軟環境建沒。
(十四)擬訂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指導和管理全市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境外加工貿易、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工作;承擔市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擬訂;負責協調處理對外經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本市承擔的國家各類對外經濟援助項目。
(十五)負責外商來訪簽證邀請的辦理和重要團組、重點客商的聯絡接待。
(十六)負責擬訂我市在國外舉辦的各種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銷會活動的計畫,並對上述活動進行組織、指導和監督。
(十七)負責全市對外經貿統計、信息發布和對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管理全市對外經貿發展獎勵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十八)負責指導、協調外經貿系統行業協會、學會和中介服務機構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商務局(市服務業局、市糧食局)設9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外商投資引進科、外資企業管理科、對外貿易管理科、消費服務科、商貿流通科、市場秩序科、糧油儲備科、規劃建設科。

四、人員編制

核定市商務局(市服務業局、市糧食局)機關編制34名,其中,行政編制32名,工勤編制2名。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股)級領導職數9名。

五、其他事項

(一)關於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服務業局作為藥品流通行業的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準入管理,制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管藥品質量安全;組織查處藥品經營的違法違規行為。兩部門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在行業發展規劃、企業經營發展和信用狀況、企業市場準入基本信息和監督檢查執法信息等方面相互交流,實現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二)市商務局負責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在我市境內企業申請。承擔依據目錄提請在我市併購安全審查以及執行併購安全審查決定的主要職責。
(三)市發展改革局負責編制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市發展改革局會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四)市外商投資優勢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改革局會同市商務局擬訂並聯合發布。
(五)根據國家規定,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原油、礦山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市商務局負責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有關工作。
(六)市商務局根據本規定,提出各內設機構的職責、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配置方案,報市編委辦批准。
(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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