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健康產業總商會

莆田健康產業總商會

莆田健康產業總會,英文名為:Putian(Chinese)Health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PTHIA,商會會長是林志忠。

基本信息

機構精神

莆田人吃苦耐勞,愛闖敢拼的精神,使得他們很早就介入了醫療健康產業,歷經二十多年的努力,現在已經遍布全國各地,涉及健康產業的各個專業領域,總計擁有1萬多家醫療機構,占全國社會辦醫療機構總數的八成以上!據不完全統計,加入健康產業的莆田人早已超過10萬人之多,莆系醫療資產總額近千億元,總床位數約37萬張,年總營業額突破千億元。莆田人的產業觸角也早已經到了國外!今天,他們已經是中國健康產業的開拓者、領軍者、一股中堅力量。莆田人一直以來,為擁有這樣的傳統優勢而倍感自豪。

商會領導

執行團長李建飛執行團長李建飛
會長
林志忠博愛(中國)企業集團監事局主席
監事長
黃德鋒北京五洲醫療投資集團董事長 
組織會長 
林國良茅台集團白金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主席 
執行會長
詹陽斌北京民眾集團董事長
秘書長
蘇元族上海拓康醫療集團總裁 
名譽會長
詹國團上海華衡投資集團董事長
陳金秀上海西紅柿集團董事長

商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莆田(中國)健康產業總會,英文名為:Putian(Chinese)HealthIndustryAssociation,縮寫:PTHIA。分會名稱為:**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健康產業分會。
第二條本會是由從事健康產業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相關人士自願結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組織。
第三條本會核心理念:“厚德、奉獻、進取、分享”。
第四條本會宗旨是:
回響國家政策,團結健康產業同仁,搭建政企橋樑,加強國際交流。促進行業自律,推動行業持續發展。
在學習中進步,在團結中壯大,在合作中發展,以中國人的勤奮、厚德、博愛之精神,發展健康產業、共謀人類福祉。
第五條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遵守政府規章規定,促進社會經濟和健康產業發展。
第六條本會接受莆田市民政局、衛生局的指導和協調,接受莆田市社團管理辦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七條本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核准登記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發展、自成實體的道路,把總會建成利國、利民、利行業的社會團體。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八條業務範圍
1.引導會員單位可持續發展,協助政府部門完善行業管理。
2.接受政府部門委託或授權,參與產業規劃、產品流通政策的制訂,參與制訂行業標準,開展行業調查、統計等活動。
3.根據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4.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範行業經營行為,協調其他爭議,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5.協調會員與會員、會員與業內非會員、會員與其它行業經營者、會員與消費者、本行業與其它社會組織、本行業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係,開展與國內外相關行業的交流與合作。
6.創辦總會刊物,收集整理和分析本行業生產經營情況、發展趨勢,介紹國內外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動態,為會員單位提供有關政策、法律、產品、市場等方面的諮詢、幫扶服務。
7.舉辦行業相關培訓及業務技術諮詢活動,幫助會員單位提高運營水平和從業人員綜合素質。
8.整合行業內資源,分專業、分品類進行利益共享的統一採購。
9.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有益於健康產業經營發展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會員
第九條本會的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十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會的章程;
2.自願加入本會;
3.在業內具有一定口碑和影響力;
4.熱衷公益事業。
第十一條會員入會程式。
1.向企業所在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提交入會申請書;
2.提供單位營業執照並填寫單位概況表及個人簡歷;
3.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理事會討論通過,並繳納規定的會費;
4.由莆田(中國)健康產業總會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出席會員大會,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享有本會提供各種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要求本會依法保護合法權益;
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會員大會規定繳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建設性意見及有關資料;
6.主動分享成功經驗。
第十四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如果會員延遲半年不繳納會費,連續二次不參加會員大會的,視為自動退會,本會有權公布會員退會信息,且不退還會費。
第十五條會員如嚴重違反本章程、嚴重損害行業集體利益、觸犯刑事案件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會長上報,經莆田(中國)健康產業總會秘書處核實、會長批准後,予以除名,且不退還會費。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是總會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制定、修改總會、各省分會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
2.選舉、罷免會長、監事長及理事會、監事會成員;
3.聽取理事會、監事會工作匯報並監督理事會和監事會工作;
4.研究決定總會年度工作計畫、中長期戰略發展規劃;
5.研究決定總會會費收取標準及年度會費預算計畫。
6.審議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由會員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7、理事會成員上限13名,監事會成員上限9名。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分為固定會議和臨時會議。固定會議每年舉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收到提議之日起兩個月內舉行臨時代表大會:
1.三分之二理事會成員書面提議時;
2.三分之二監事會成員書面提議時;
3.三分之一以上會員代表書面提議時。
會員代表行使表決權,每一名代表享有一票表決權。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參加為有效會議,會員代表大會作出制定或修改章程等重大議題的決議,經參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視為有效決議。
第十八條會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集,由會長或會長指定的理事會成員主持。總會舉行會員代表大會,應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提前通知各代表。臨時代表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會員代表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會員中選舉或莆田(中國)健康產業總會推舉產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會員代表的名額上限如下:北京、上海、廣東各20名,遼寧、河北、山東、河南、四川、湖北、湖南、江蘇、浙江、陝西、黑龍江各16名,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12名。以上名額上限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的名譽會長、會長、監事長、執行會長、秘書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總會推舉的會員代表不得超過50名(不含總會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名譽會長、會長、監事長、執行會長、秘書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會員代表的更換率每屆不得低於20%。同一集團(體系)全國的會員代表累加不得超過10名。本條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決策權歸總會理事會。
第十九條會員代表選舉或推舉辦法由理事會制定。根據需要,會長可以推舉特邀代表參加會員代表大會,特邀代表的權利和義務與經選舉產生的代表一致。特邀代表的資格及人數由理事會審議表決。
會員代表,每三年換屆一次,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四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但延期換屆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條會員代表行使下列權利和履行下列義務:
1.在會員代表大會上行使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提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定期聯繫會員,反映會員呼聲,維護會員權益;
3.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決策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會員代表大會,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理事會的年度工作;
2.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3.檢查年度工作計畫的執行情況;
4.研究、討論、部署總會重大工作事項;
5.選舉和罷免執行會長、秘書長、常務副會長、副秘書長、副會長、副秘書長;
6.聘請名譽會長、高級顧問;
7.草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會長、監事長、執行會長候選人名單;
8.決定對會員及會員單位的獎勵或處罰;
9.決定設定總會團體會員單位、駐外機構、專業委員會及執行機構的工作部門;
10.討論決定總會會產置辦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會議每六個月舉行一次,由會長召集和主持。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會成員提議,可以舉行理事會臨時會議。理事會應當聽取監事會對理事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監事會的監督。在必要時,理事會可邀請非理事會成員的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及其他嘉賓出席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總會設會長一名,常務執行會長兩名,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若干名。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領導總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會長、副理事長、監事長、副監事長、名譽會長、總執行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副會長、副秘書長等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熱衷公共公益事業;
3.年齡不超過六十五周歲;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會長選舉辦法,會長選舉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三名候選人,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六條會長從當屆理事會成員中提名選舉產生,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會員代表大會;
2.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3.督促和檢查理事會會議決議的執行;
4.簽署商會重要檔案;
5.行使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七條會長、副理事長、監事長、副監事長、名譽會長、總執行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副會長、副秘書長每屆任期為三年。
第二十八條會長、監事長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副理事長、副監事長、名譽會長、總執行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副會長、副秘書長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九條第一屆總會會長、監事長、總執行會長屆滿卸任後,自動成為名譽會長。名譽會長、顧問,不再擔任理事會成員。
第三十條總會設立執行機構秘書處,具體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各項決議、決定,承擔總會的日常工作。
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名。
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1.主持執行機構日常工作;
2.組織實施理事會會議各項決議;
3.擬定執行機構部門設定方案;
4.制定、實施執行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
5.提請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聘任或解聘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完成理事會、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一條為加強本會的內部監督機制,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成員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監督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主要職權:
1.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會的年度工作;
2.監督理事會的選舉、罷免;
3.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4.監督總會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履行情況;
5.監督理事會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莆田(中國)健康產業分會遵守行業自律和章程的情況;
6.選舉、罷免副監事長。
第五章資產和財務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本會資產只能用以促進有利於本會宗旨所限的各項事業。本會資產依照國家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有關規定及本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捐贈;
3.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利息;
5.管理費;
6.會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經費支出範圍:
1.辦公費(含辦公用品購置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電話費和商會會刊簡報設計、印刷費等);
2.差旅費;
3.辦公場地租賃費、水電費;
4.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補貼及福利費;
5.會務費(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以及商會名義召開的其他會議費用);
6.商會的外事活動經費;
7.商會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支出;
8.與商會有關的其它正常開支。
第三十五條本會會費實行年費制,由理事會根據本章程規定與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會費交納標準及交納辦法,並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第三十六條經費的管理
收繳的會費在銀行設立賬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經費收支;經費開支實行會長“一支筆”審批制;嚴格執行國家財會規定,建立健全財會制度,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全體會員、監事會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三十七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八條本會配備的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九條本會聘用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條變更程式
1.本會章程、名稱、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部門等重大變更,由理事會提出變更報告,提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2.涉及登記證書其他登記內容的一般性變更,由理事會審議決定。
3.向原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申報,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一條終止程式
1.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報告,提交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2.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方案,確定善後工作人選,成立清算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3.向原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團體主管機關申報,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4.本會終止清算後剩餘資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總會理事會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本章程經莆田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成立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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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健康產業總商會-陝西分會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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