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教育的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管理全市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規章制度。
(二)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全市的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教學科研工作。
(三)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預算和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市的教育貸款和教育援助。
(四)主管全市的前教育、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負責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的新建、撤併的審批或申報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相關教育機構審核、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辦學(園)水平的督導評估工作。
(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教育技術裝備、信息技術教育和勤工儉學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依法履行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調配調動、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和市教育局直屬大中專學校教師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和教職工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工的評優表彰和教師的評特工作。
(七)主管全市的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負責大中專院校的招生工作;歸口管理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自學考試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八)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組織的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市教育對外交流與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出國留學人員、來華留學人員和外國來華文教專家、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教育方面的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工作及港澳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的測試工作。
(十一)管理局直屬單位,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核和任免局直屬單位的幹部。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傅鐵海
局長
周緒華
調研員
協助黨委書記主持黨務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科
張妙斌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基礎教育科、教育科學研究院、電化教育館
王 軍
副局長、黨委委員、荊州市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分管科室:教師管理科、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
孫 文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施小峰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協管科室:基礎教育科
劉 敏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監察室
向守剛
工會主席、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教育工會、離退休幹部科、計財科
塗聖權
荊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督導辦公室、教育技術裝備處、學校後勤管理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各類公文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長辦公會、專題會及全局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文字記錄工作;負責機關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機關的固定資產、財產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的印章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和生活服務工作;負責教育信息、教育宣傳、保密、檔案、計畫生育和機關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育網路網路中心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黨務組織、工資審核工作;承辦全市教育表彰獎勵的審核推薦和教育人事調配工作;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校以人事和分配製度為重點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考核、呈報、任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負責局直屬單位人員學歷管理和教育系統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檔案;負責全市各類相關人員高等教育學歷的認定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採集、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含社會力量辦學)的設定、合併、撤銷和更名的審批或申報工作;指導全市辦學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實驗室、圖書館(室)及體育、藝術、勞動技術等教育設施的建設;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市級財政教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市直教育經費的預算、籌措和監督;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利用外資發展教育項目的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中國小校收費項目、標準,負責全市中國小收費管理;負責機關及局直屬單位基建規劃、計畫經費安排審批以及基建項目統計和申報工作;負責市直各校教學設備經費安排及配備工作和全市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校園建設、規劃及綠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清理、管理統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教職工的住房建設計畫。
(四)基礎教育科
統籌指導、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審定中國小教學用書,指導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校本課程的開發;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學用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生的健康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普通中專、高中招生考試命題、制卷、考試組織、閱卷登分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學籍檔案管理及畢業證驗發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學籍網路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中國小常規管理基本要求,指導全市中國小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實施校園文化環境與衛生環境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德育、智育、體衛、美育、勞動技術教育、國防教育和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特殊教育、幼兒教育;負責指導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協調婦女兒童教育、青少年科技、青少年校外活動等工作;統籌協調城區教育發展,促進城區教育的均衡發展,優勢互補,形成合力,整體聯動;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指導相關學會組織的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協調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成人教育的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制定成人教育評價方案並組織評估;負責巨觀指導、協調全市職工崗位培訓、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高等和中等專業證書教育、大學後繼續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成人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成人中、高等學歷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的成人中、高等學校和廣播電視學校;負責指導全市職業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負責職業教育中專、中學的學籍管理和評估工作;負責農村普通國中畢業生的職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對社會力量所辦職業培訓班的考察及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市職教研究會的工作。
(六)高等教育科
負責在荊高校、市屬高校與社會相關部門的聯繫與協作工作;聯繫高校的穩定工作;為高校改革與發展提供相關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出國留學管理工作。
(七) 教師管理科
承擔全市教師隊伍的指導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評選特級教師、選拔推薦各級專業拔尖人才工作;負責外國來華文教專家、教師的管理工作;規劃並實施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崗位培訓,組織實施中國小校長持證上崗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八)政策法規科
規划起草地方性教育巨觀政策規範性檔案;負責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和教育行政執法的複議工作;綜合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信訪接待工作。
(九)教育督導辦公室(簡稱“督導室”)
根據國家有關教育督導工作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教育督導的制度、計畫和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部署對下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檢查;負責對各地貫徹執行教育法規、政策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或綜合督導工作;負責中國小校的評估工作;培訓督導人員;指導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招辦”)
負責全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生源計畫編制工作;指導藝術、體育、音樂、美術、幼師普通中專學校專業考試工作;負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普全國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信息匯總及考試管理工作;負責成人中專、大專招生考試諮詢接待工作。
(十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語委辦”)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法規,規劃實施地方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推廣全國通用的國語工作;負責對在職教師、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國語培訓和國語水平等級測試工作;負責社會規範用字管理工作。
工作動態
市教育局組織召開全市教職工基礎信息採集工作培訓會
2013年10月14日上午,荊州市教育局在602會議室召開了全市教職工基礎信息採集工作培訓會,市教育局相關科室與各縣市區教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具體負責信息錄入的工作人員參加會議。
會上傳達了全省教職工基礎信息採集培訓工作會議精神,分析了當前我國教育管理信息化基本情況,對基礎信息採集表的填報、指標解釋及基礎代碼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對網路版數據採集系統的登入與使用進行了培訓。
會議對我市教職工基礎信息採集工作進行了部署並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地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要求抓緊部署,開展培訓,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遵守“準確錄入、本人簽字、嚴格審查、按時上報”的16字工作方針,確保又好又快地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