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領域
涉法文學、法制新聞、新聞傳播法規、新聞職業倫理。
成就及榮譽
“對當代大學審美教育有研究”曾獲華東政法學院2001-2004年優秀教學成果獎; 十一、十二、十三屆“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師”評選活動中被評為“最佳教師”。獲各種獎勵十餘次。
主要科研成果: 在《學術界》、《東嶽論叢》、《新聞記者》、《新聞知識》等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並有多篇論文被《人大複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轉載。
出版有《涉法文學散論》、《審美趣味的變遷》等著作;參與或主持過多項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並有多篇論文獲市級獎勵。
參與或主持多項國家、市、校級科研項目。
2005-2008年連續四次獲評華東政法大學“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師”稱號,2005年曾獲國浩獎教金, 2006年被評為華東政法大學首屆本科優秀主講教師,2007年獲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申銀萬國個人獎”。
主要社會兼職
上海市第二屆新聞行風評議員,中國行為法學會法律語言研究會常務理事,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會理事,上海市新聞工作者協會理事,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表演藝術學院兼職教授,山東政法學院新聞傳播系客座教授,《上海法治報》法律專家團成員。
主要作品
《從一本雜誌的態度看民國時期的編輯思想--以《現代評論》為例》,載《編輯之友》2009年第12期。
《論法制傳媒人才的培養機制》,《法治新聞傳播》2009第五輯。
《論傳播立法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缺陷和滯後現象》,載《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年第4期。
《法制視野中的“曬黑”維權》,載《中國公證》2008年第1期。
《論“傳媒無意識” 的形成》,載《當代傳播》2008年第1期。
《法制新聞事業在普法中起步――三十年法制新聞之回顧》,《法治新聞傳播》2008第五輯。
《“蘭成長案”再次折射記者站管理問題》,載《新聞知識》2007年第8期。
《政府信息公開與新聞傳播》,載《新聞記者》2007年第7期。
《“范冰冰保鏢打人”與記者的職業操守》,載《中國公證》2007年第6期。
《輿論監督與司法獨立的平衡》,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
《論奢侈性消費對構建和諧社會的影響》,載《東嶽論叢》2006年第4期。
《文學作品中的不恰當描寫對青少年的不良影響》,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06年第4期。
《法制題材的影視作品該怎樣弘揚主旋律》,載《大舞台藝術雙月刊》2006年第2期。
《淺析涉法文學對當代司法實踐的思考》,載《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
《論涉法文學的普法宣傳功能》,載《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