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漢用 陳平計,間疏楚君臣。項羽疑范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增大怒曰: “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為之,願 賜骸骨歸卒伍。”歸未到彭城,疽發病死。蘇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殺增,獨恨其不早耳。然則當以何事去?增勸羽殺 沛公,羽不聽,終以此失天下,當於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殺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殺,猶有君人之度也。增曷為以此去哉?《易》曰:“知幾其神乎!”《詩》曰:“相彼雨雪,先集維霰。”增之去,當於羽殺卿子冠軍(1)時也。
陳涉之得民也,以項燕扶蘇。項氏之興也,以立楚懷王孫心(2)。而諸侯叛之也,以弒義帝。且義帝之立,增為謀主矣。未有義帝亡,而增能久存者也。羽之殺卿子冠軍也,是弒義帝之兆也。其弒義帝,則疑增之本也。豈必待陳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後讒入之。陳平雖智,安能間無疑之主哉?
吾嘗論 義帝,天下之賢主也。獨遣沛公入關,不遣項羽;識卿子冠軍於稠人之中,而擢以為上將;不賢而能如是乎?羽既 矯殺卿子冠軍,義帝必不能堪;非羽弒帝,則帝殺羽,不待智者而後之也。增始勸項梁立義帝,諸侯以此服從;中道而弒之,非增之意也。夫豈獨非其意,將必力爭而不聽也。不用其言,而殺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
方羽殺卿子冠軍,增與羽 比肩而事義帝,君臣之分未定也。為增計者,力能誅羽則誅之,不能則去之,豈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則留,不合則去,不以此時明 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雖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項羽不亡。嗚呼,增亦人傑也哉!
——宋朝•蘇軾《范增論》
范增簡介
秦末 項羽 謀士。居(今安徽桐城南)人。秦末農民起義爆發後,秦二世二年(前208),范增投奔項梁,陳明利害,勸項梁立楚王族後裔為楚懷王,以從民望。後歸屬項羽,為其主要謀士,封歷陽侯,尊為亞父。漢元年(前206),隨項羽攻入關中,勸項羽消滅劉邦勢力,未被採納。後在鴻門宴上多次示意項羽殺劉邦,又使項莊舞劍,意欲藉機行刺,終因項羽優柔寡斷,項伯從中干擾,未獲成功。漢三年,劉邦被困滎陽(今河南滎陽東北),用陳平計離間楚君臣關係,被項羽猜忌,並削弱其權力,范增辭官歸里,途中病死。
蘇軾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諡號“文忠”,
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父親 蘇洵的長子,是 北宋著名 文學家、 書畫家、 散文家和 詩人。 豪放派代表人物。他與他的父親蘇洵(1009~1066)、弟弟 蘇轍(1039~1112)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 三蘇”;與漢末“ 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他還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 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時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稱,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曾鞏。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 》等。在政治上屬舊黨。蘇軾生平
他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里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大家。
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
嘉佑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 扶喪歸里。熙寧二年(1069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
蘇軾幾年不在京城,朝里已發生了天大的變化。神宗即位後,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相國王安石意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這樣持續了有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台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仕大臣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一獄已變得心灰意懶,於公餘便帶領家人開墾荒地,種田幫補生計。 “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新黨勢力倒台,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就又升翰林學士。
俗話說:“京官不好當。”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拚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一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一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佑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被外放穎州。 元佑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他以凹ゴ滔瘸弊錈嵛?a href=/view/77258.htm>惠州安置、再貶為儋州(今海南省儋縣)別駕、昌化軍安置。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諡號文忠。享年六十六歲。
文學藝術成就
蘇軾的文學觀點和歐陽修一脈相承,但更強調文學的獨創性、表現力和藝術價值。
他的文學思想強調“有為而作”,崇尚自然,擺脫束縛,“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他認為作文應達到“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態橫生”(《答謝民師書》)的藝術境界。蘇軾散文著述宏富,與韓愈柳宗元和歐陽修三家並稱。文章風格平易流暢,豪放自如。釋德洪《跋東坡(左忄右允)池錄》說:“其文渙然如水之質,漫衍浩蕩,則其波亦自然成文。”蘇軾與歐陽修並稱“歐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蘇軾是繼歐陽修之後主持北宋文壇的領袖人物,在當時的作家中間享有巨大的聲譽,一時與之交遊或接受他的指導者甚多,黃、秦、晁、張四人都曾得到他的培養、獎掖和薦拔。故稱蘇門四學士。蘇詩現存約四千首,其詩內容廣闊,風格多樣,而以豪放為主,筆力縱橫,窮極變幻,具有浪漫主義色彩,為宋詩發展開闢了新的道路。燮星期《原詩》說:“蘇軾之詩,其境界皆開闢古今之所未有,天地萬物,嬉笑怒罵,無不鼓舞於筆端。”趙翼《甌北詩話》說:“以文為詩,自昌黎始,至東坡益大放厥詞,別開生面,成一代之大觀。……尤其不可及者,天生健筆一枝,爽如哀梨,快為並剪,有必達之隱,無難顯之情,此所以繼李、杜後為一大家也,而其不如李、杜處亦在此。”其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在藝術表現方面獨具風格。少數詩篇也 能反映民間疾苦,指責統治者的奢侈驕縱。詞開豪放一派,對後代很有影響。《念奴嬌·赤壁懷古》、《水調歌頭·丙辰中秋》傳誦甚廣。
蘇軾的詞現存三百四十多首,衝破了專寫男女戀情和離愁別緒的狹窄題材,具有廣闊的社會內容。蘇軾在我國詞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他將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精神,擴大到詞的領域,掃除了晚唐五代以來的傳統詞風,開創了與婉約派並立的豪放詞派,擴大了詞的題材,豐富了詞的意境,衝破了詩莊詞媚的界限,對詞的革新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名作有《念奴嬌》、《水調歌頭》等,開豪放詞派的先河,與辛棄疾並稱“蘇辛”。劉辰翁在《辛稼軒詞序》說:“詞至東坡,傾盪磊落,如詩,如文,如天地奇觀。”
蘇軾還擅長行、楷書,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他曾遍學晉、唐、五代名家,得力於王僧虔、李邕、徐浩、顏真卿、楊凝式,而自成一家。自云:“我書造意本無法”;又云:“自出新意,不踐古人。” 黃庭堅說他:“早年用筆精到,不及老大漸近自然”;又云:“到黃州後掣筆極有力。”晚年又挾有海外風濤之勢,加之學問、胸襟、識見處處過人,而一生又屢經坎坷,其書法風格豐腴跌宕,天真浩瀚,觀其書法即可想像其為人。人書並尊,在當時其弟兄子侄子由、邁、過,友人王定國、趙令畤均向他學習;其後歷史名人如李綱、韓世忠、陸游,以及的吳寬,清代的張之洞,亦均向他學習,可見影響之大。黃庭堅在《山谷集》里說:“本朝善書者,自當推(蘇)為第一。”
蘇軾在繪畫方面畫墨竹,師文同(即文與可),比文更加簡勁,且具掀舞之勢。米芾說他“作墨竹,從地一直起至頂。余問:何不逐節分?曰:竹生時,何嘗逐節生?”亦善作古木怪石,米芾又云:“作枯木枝幹,虬曲無端;石皴硬,亦怪怪奇奇無端,如其胸中盤郁也。”均可見其作畫很有奇想遠寄。其論書畫均有卓見,論畫影響更為深遠。如重視神似,主張畫外有情,畫要有寄託,反對形似,反對程式束縛,提倡“詩畫本一律,天工與清新”,並明確提出“士人畫”的概念等,為其後“文人畫”的發展尊定了理論基礎。存世書跡有《黃州寒食詩》、《赤壁賦》、《答謝民師論文》與《祭黃幾道文》等。存世畫跡有《 古木怪石圖卷》;又近年發現的《 瀟湘竹石圖卷》也系他的作品。
蘇軾在詩、文、詞、書、畫等方面,在才俊輩出的宋代均取得了登峰造極的成就。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文學和藝術天才。
蘇軾生平年表
北宋仁宗天聖元年——嘉佑八年(1023-1064)
1036年 景佑三年十二月十九蘇軾降生
1054年 娶王弗
1057年 中進士,母喪,服孝(1057.4-1059.6)
1059年 舉家前往京都
1061年 任鳳翔判官
英宗治平元年——四年(1064-1068)
1064年 任職史館
1065年 妻喪
1066 父喪;服孝(1066.4-1068.7)
神宗熙寧元年——元豐八年(1068-1086)
1068年 娶王閏之
1069年 返京;任職史館
1071年 任告監管;任杭州通判
1074年 任密州太守
1076年 任徐州太守
1079年任湖州太守;入獄
1080年 謫居黃州
1084年 往常州
1085年 往登州;任登州太守;往京都;任中書舍人
哲宗(1086-1100)元佑年間太后執政(1085-1093)
1086年 以翰林學士知制誥
1089年 任杭州太守兼浙西軍區司令
1091年 任吏部尚書;往京都;任潁州太守
1092年 任揚州太守;兵部尚書;禮部尚書
1093年 妻喪;太后逝世;調定州太守;河北軍區司令
1094年 往惠州貶所;謫居惠州
1097年 往海南;謫居海南儋州
徽宗(1101-1126)太后執政(1100)
1101 北返;往常州;逝世
1126 北宋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