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議會選舉

英國議會選舉

英國法律規定,英國大選採取最多票當選的選區選舉制度。組成下院的650名議員分別從全國650個選區選舉產生,贏得所在選區最多選票的候選人將代表該選區進入英國議會下院。在下院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由女王任命為首相併負責組閣。首相和下院議員的任期同為5年。首相有權在任期內提請女王解散議會下院,舉行大選。因此,首相一般會在任期屆滿前一年左右選擇有利時機宣布提前舉行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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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英國法律,英國、大英國協國家和愛爾蘭共和國凡年滿18周歲並在英國選區居住的公民,經過選舉登記即可成為選民。居住在海外但離開英國未滿20年的英國公民也擁有投票資格。上院議員及在監獄服刑的囚犯和被判選舉舞弊的人5年內被禁止投票。被判強制入住精神病院的人也不準投票。英女王和王室成員可以投票,但他們通常不會參加.

英國法律規定,年滿21歲的英國公民、愛爾蘭共和國公民以及大英國協國家公民均有資格參加競選。每名候選人必須獲得至少10名註冊選舉人的正式提名支持,並繳納500英鎊的選舉保證金。如果候選人在選舉後獲得5%的基本選票,保證金將退還給候選人。

英國女王會在大選結果公布後主持新一屆議會的開幕式,並宣布新一屆政府的施政綱領。

2010年5月6日,英國議會選舉拉開帷幕,將選舉產生由650名議員組成的議會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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