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苟同[readily subscribe to sb's views:agree without giving serious thought]輕率地表示同意。不恤乎公道之達義,偷合苟同,以持祿養者,是謂國賊也。——《韓詩外傳》
引證解釋
指隨意附和。
1、《韓詩外傳》卷四:“偷合苟同以之持祿養交者,是謂國賊也。”
2、宋陸游《太師魏國史公輓歌詞》:“論諫寧中止,謀謨不苟同。”
3、清顧炎武《日知錄·不醉反恥》:“聖王重特立之人,而遠苟同之士,保邦於未危,必自此始。”
4、毛澤東《向國民黨的十點要求》:“舍此而求統一,無論出何花樣,弄何玄虛,均為南轅北轍,實屬未敢苟同。”
5、巴甫洛夫說:“當我沒有了解它的意義時,我絕不苟同別人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