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務
船舶指揮員工作的總任務是:
(1)在碼頭調度的領導下,以晝夜作業計畫和具體的裝卸作業任務為依據,具體負責所承擔船舶裝卸的勞動力和機械設備的配置,裝卸工藝流程的落實和各裝卸生產環節的平衡。
(2)合理有效地組織指揮單船裝卸作業。在安全優質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主要機械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裝卸效率,縮短船舶裝卸時間,完成或提前完成所負責的單船裝卸作業計畫。
基本要求
1.掌握碼頭的泊位情況
2.熟悉碼頭的裝卸工藝
裝卸工藝是按既定的目標將各種不同機械及人員進行合理配置,並按一定的操作流程要求進行裝卸作業的人機組合。
3.熟悉掛靠船舶的規範
不同船舶其規範也不相同,為了使船舶能安全靠離泊和順利裝卸,船舶指揮熟悉掛靠船舶的規範和基本特點,儘可能地滿足船方的規範要求,避免因不熟悉船舶規範而出現碼頭作業次序的混亂和船舶翻樁退載等問題。
4.掌握危險品箱和特種箱的裝卸規範
5.了解口岸監管機構對國際貨運的基本要求
貨櫃碼頭的主要作業對象是進出口貨櫃,海關、檢驗檢疫、海事、邊防等口岸監管機構均代表國家從不同角度對進出口貨櫃賣行監管。船舶指揮員應了解不同監管機構的不同監管要求,從而協調處理好與他們的工作關係,保證進出口貨櫃的順利裝卸作業。
責任
(1)以船舶晝夜生產作業為主要依據,在控制室的指揮下,合理有效地組織船舶裝卸作業,充分發揮裝卸橋的能力,提高裝卸效率,保證船期。
(2)指揮、檢查、督促裝卸橋安全生產,落實安全質量措施,及時發現和制止不安全因素,確保裝卸橋安全高效生產。
(3)按裝卸船的計畫與要求,組織實施裝卸船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如有異常情況及時向控制室匯報,接受指令後及時調整現場作業。
(4)負責裝卸船貨櫃交接和驗殘,並督促外理做好裝卸現場原始記錄和殘損登記。
(5)負責裝卸作業後與船方核對裝卸箱量並進行裝卸船作業簽證。
(6)負責作業簽證、殘損記錄等單證資料的匯總交接。
主要業務
(一)進口卸船作業
1.靠泊前準備
(1)掌握本航次船舶靠泊時間、靠泊泊位和尺碼,提前了解靠泊位置附近裝卸橋的行車和吊臂的起落狀況,指揮裝卸橋收起吊臂或停在船舶靠泊的安全尺碼以外。
(2)根據船舶靠泊的泊位和尺碼提前清檔,做好靠泊安全距離標誌。
(3)對首次靠泊本碼頭的船舶,要讓船方簽收《碼頭安全靠泊須知》檔案,以明確船.港雙方的責任,保證船舶安全靠泊。
2.卸船前準備
(1)督促船方及時布置舷梯和安全網,開啟船舶的封艙設備,以保證裝卸作業的順利進行。
(2)對尚未套用EDI傳遞進口貨櫃資料的碼頭,船舶指揮員應在船舶靠泊後立即上船向大副索取隨船船圖、艙單等進口資料,並與預到資料進行核對,重點是核對本航次所卸的危險品箱和特種箱的種類、數量、尺寸,事前做好卸船準備。同時如船上裝有過境貨櫃,應在船圖上註標其裝載箱位,避免錯卸。
3.卸船作業
(1)重點艙作業。
所謂重點艙是指其他作業路已完工而該艙還有相當部分箱子尚未結束裝卸,從而影響了整條船的完工時間。船舶指揮員應隨時掌握重點艙的情況,調配性能良好的裝卸機械和操作熟練的司機,並對該作業路的各類機械及司機作好布置,加強監管重點艙的作業進度,力求減少以至消除重點艙對船期的影響。
(2)特種箱作業
針對不同的特種箱,船舶指揮員必須掌握不同的安全規範和裝卸規程,保證各類特種箱安全順利地進行裝卸作業。
(3)卸船驗箱驗殘。
在卸船作業中,由船舶指揮員負責港方與船方的箱體交接工作,以區分雙方對貨櫃設備的責任。
(4)卸船後的結束。
工作卸船作業全部結束後,船舶指揮員應認真做好卸船後各項結束工作,包括認真覆核該船每一BAY是否有漏卸、錯卸、多卸,與外理仔細覆核卸箱的數量、箱型、尺寸,核對無誤後會同大副作好卸船作業簽證及其他作業登證。
(二)出口裝船作業
1.裝船作業前
裝船前,船舶指揮員應及時將碼頭編制的配載圖交船方大副審核,如大副有修改意見應以大副憊見為準,經大副審核同意簽字後,作為裝船正式檔案。
2.裝船作業中
在裝船作業過程中,船舶指揮員監督工人嚴格按大副簽字的配載圖進行作業。
3.裝船結束後
裝船作業全部結束後,船舶指揮員應認真與外理復剔裝箱的數量、尺寸、箱型,杜絕錯裝、漏裝、多裝,並會同大副做好裝船作業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