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AR-10是一把發射7.62×51mm北約標準彈的自動步槍,由尤金·斯通納在阿瑪萊特設計,AR-10沒有被廣泛採用,大概只造了1萬支左右。然而它歷史價值在於它成為後來的AR-15的基礎,後來被美軍採用為M16。最近阿瑪萊特的商標被買了,而一種新的7.62mm口徑的AR-15式步槍被重新命名為AR-10在新的阿瑪萊特出售。詳細信息
阿瑪萊特在1954年創立,作為仙童發動機和飛機製造公司(Fairchild Engine and Airplane Corporation)下屬的分公司開始經營,主要是為輕武器工業開發新材料和新設計。一開始他們很快就推出了許多有趣的新穎設計。當尤金·斯通納加入阿瑪萊特公司後,是擔任射擊比賽武器和救生槍的主任工程師,但他也在尋找軍用步槍的研製機會。當時陸軍正在試驗一些替換M1伽蘭德的新步槍,春田兵工廠的T44E4和較重的T44E5基本上是改自伽蘭德型,而FN提供的T48就是FN FAL。雖然已經遲到了,來不及參加早期的測試,但阿瑪萊特和斯通納仍然決定加入這項競爭,並加緊研製他們的AR-10。
一開始的時候,AR-10就借用其他的設計。例如從FAL借來了鉸接式機匣,讓步槍可以“折開”兩部分來維護;從美國詹森M1941步槍借來了多凸筍迴轉式閉鎖槍機;又從德國FG42和詹森輕機槍的直槍托和加高瞄準具的設計,拋殼口上的防塵蓋則是從德國的Stg.44借來的。不過AR-10最大的特點就是大量使用了塑膠、鈦和鋁等通常在航空工業中運用但當時還沒有人用來做輕武器的輕型材料。
大多數導氣式原理的步槍把火藥氣體通過槍管的導氣孔移動很短距離。在斯通納的設計中,氣體通過槍管頂端的一條導氣管運動約30cm進入槍機後部和機框內部之間的氣室內,這種直接利用槍機和機框充當導氣活塞的設計原出自瑞典的AG42步槍,其優點是簡化活塞和導氣筒設計,減少活動部件並減輕重量,所以AR-10的導氣裝置只由導氣孔、導氣箍、導氣管以及由槍機和機框之間構成的氣室組成。AR-10的工作原理如下:
擊發後,彈頭經過導氣孔,一部分火藥氣體經由導氣孔、導氣管向後,再通過機框上的進氣管進入機框和槍機之間的氣室。此時槍機仍處於閉鎖位置,因此進入氣室的高壓火藥氣體只能對機框起作用,迫使它後退。機框的自由行程約3mm,隨後膛壓下降至安全值。機框上的開鎖螺旋面使槍機導柱繞槍機軸線旋轉。於是,槍機上的閉鎖、凸筍與槍管節套解脫,實現開鎖。開鎖後,機框帶動槍機后座,同時完成抽殼、拋殼的動作。在后座過程中,復進簧被壓縮,擊錘亦被壓倒並為連發阻鐵卡在待發位置上。當機框后座約8mm時,氣體開始從機框上的排氣孔向外泄出,壓力隨之逐漸降低。當氣體壓力完全消失之後,使工作部件後退的作用力也就消失,但機框靠它所具有的能量還要繼續向後,直至后座終了。隨後,在被壓縮的復進簧的作用下,槍機向前復進,推彈入膛。當槍機的閉鎖凸筍通過槍管節套中對應的凹槽而到達前方位置時,機框仍繼續復進。導柱在機框閉鎖螺旋面的作用下,帶動槍機向右旋轉22.5度,形成閉鎖。閉鎖完成之後,機框後端便撞擊連發阻鐵,解脫擊錘,打擊擊針,擊發槍彈,完成自動射擊動作。
機匣是由機器加工的鋁材,可大幅減輕重量。槍機進入槍管節套內閉鎖而不是機匣,因此可減輕機匣重量,不需要為槍機閉鎖而加強機匣。為了進一步減輕重量,槍管最初採用鈦合金內襯管、外面包鋁管,後來改為不鏽鋼內管和鋁外管,重量只有680克。槍托由塑膠製成,加強玻璃纖維外殼包塑膠泡沫內心。護木用褐色玻璃纖維製成,比起木材也能減輕重量。彈匣由瓦楞鋁板鍛壓而成,重113克。
發射機座也是用鋁合金製成,發射機座右側有彈匣卡筍,左邊是空倉掛機和快慢機。快慢機有保險(S)、半自動(E)、自動(D)三個位置。扳機位於握把、機匣、彈匣之間,扳機護圈可向下打開,當寒冬中士兵戴著皮棉手套也能扣壓扳機。
AR-10的外觀設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它的布局。在當時的傳統設計中,通常是讓瞄準具貼近槍管,為此而採用下彎造型的槍托,由於抵肩點低於槍膛軸線,因此射擊時容易導致槍口上跳。在AR-10上,斯通納讓槍管與槍托成一直線,使抵肩點處在槍膛軸線上,以此降低槍口上跳。而槍托內的復進裝置含有緩衝器,能進一步降低後坐感。但這種設計會使射手的眼睛高出槍管上方很多,高於通常安裝瞄準具的位置。他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把瞄準具上移,準星用一個三角形結構抬高,照門安裝在一個提把上,為覘孔式照門,表尺分劃200~700m,拉機柄也在提把下方。由於瞄準線較高,因此射擊瞄準時受槍管發熱的影響較小。
由於AR-10的獨特設計,在1955年推出的原型就比當時的兩個競爭對手輕了近1公斤,但全自動射擊時卻比這兩個競爭對手都更容易控制,而且握持起來也比同時期的其他武器都要舒服。但美國陸軍的嚴酷試驗中發現AR-10的複合槍管不夠堅固,為此阿瑪萊特改用傳統的鉻-鋤-釩鋼合金槍管(chromium-molybdenum-vanadium steel)代替它,但陸軍仍然拒絕AR-10。事實上在這次的選型試驗中,軍隊政治一開始就介入得非常嚴重,AR-10和T48(FN FAL)都遭到潛意識的抵制,雖然這兩種設計都很好,但它們都不是春田兵工廠研製的。最後,陸軍選擇了傳統的T44,在1957年開始生產M14步槍。在這次試驗過程中,美國陸軍對T44的偏坦非常嚴重,FAL只是個陪太子讀書的老外,而陸軍一直不給機會阿瑪萊特改進AR-10。(說個題外話,我不是說M14就不好,而AR-10確實有較明顯的缺點,特別是許多新型材料的套用技術未發展成熟,因此問題很多。M14在性能上的確很優秀,在1980年代我國曾對M14、FAL、G3及多種西方輕武器進行研究性質的對比試驗,M14在射擊精度、可靠性方面都領先,例如精度上,M14最高、FAL次之、G3最低;射擊後坐感方面,也是M14最小,FAL次之,G3最大;但在綜合評分上,FAL卻高於M14,也許是M14的設計的確太保守了,基本上只是把M1伽蘭德改變口徑、換成彈匣供彈和增加全自動功能,許多M1伽蘭德的缺點都沒有改進,例如它只有一個小直徑的覘孔,只適合在條件良好的情況下打靶,在琉璜島戰役期間,美軍步槍手對抗日軍的夜間自殺式衝鋒時不得不拼刺刀,不是因為日軍沖得太快,而是M1伽蘭德在晚上根本無法瞄準。)
AR-10在選型試驗中失敗,阿瑪萊特轉而在高速小口徑步槍上努力,AR-10的生產權被賣給一家名為Artillerie Inrichtingen的荷蘭公司,但產量非常有限,當時購買AR-10步槍的軍隊只有蘇丹和葡萄牙。除了標準步槍外,AR-10還發展出卡賓槍和重型槍管突擊步槍(輕機槍)。AR-10大概在1960年代中期停產,只造了約6千支左右的軍用型AR-10,另外還有一些民用的半自動型,據說柯爾特公司也少量生產過,但加起來的總產量不多,感興趣的人也不多。但當M16被採用為美國的制式步槍時,AR-10立即就成為一種人人都想得到收藏品了。
但阿瑪萊特早已經把AR-15的專利和生產權賣給柯爾特,所以享受不到M16的成功帶來的效益。後來阿瑪萊特也嘗試繼續研製“低成本”的5.56mm和7.62mm產品,這些步槍用衝壓件和較傳統的導氣活塞原理,後來分別命名為AR-16和AR-18,但此時已經無法阻礙M16的發展,最後AR-18隻有少量生產。阿瑪萊特從此衰落。
在1995年鷹武器公司(Eagle Arms)購買了阿瑪萊特的商標,並重新推出命名為AR-10的新產品,但新版的AR-10已經不像AR-10,而比較像M16了。
槍重(帶空彈匣) 4.1 kg
戰鬥狀態全重(帶20發實彈匣) 4.82 kg
扳機扣力 3.4 kg
全槍長 1029 mm
帶刺刀全長 1169 mm
槍管長 508 mm
膛線 4條、右旋,纏距254mm
瞄準基線長 527 mm
初速 845 m/s
槍口動能 324 kg×m
后座能量 1.45 kg×m
膛壓 3465 kg/cm2
理論射速 700 RPM
實際射速 全自動 80 RPM
半自動 40 RPM
AR-10的剖視固:1-消焰制退器(兼槍榴彈發射插座);2-氣體調整螺;3-準星;4-導氣管;5-槍管節套;6-提把;7-機柄;8-導柱;9-機框;10-滾花圓環;11-高低調整螺;12-高低調整螺桿;13-高低調整螺孔;14-覘孔表尺;15-風偏修正螺孔;16-復進簧導管阻銷;17-緩衝器筒和復進簧導管;18-復進簧;19-護木;20-槍管;21-槍機;22-連線銷;23-發射機座;24-空倉掛機;25-擊錘;26-扳機護圈;27-阻鐵;28-扳機;29-快慢機柄;30-連發阻鐵;31-連線銷;32-握把;33-槍托;34-托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