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公文呈(傳)閱事項,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擬辦意見,報縣政府決定;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和督促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五)根據縣政府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之間、鄉鎮政府之間、部門與鄉鎮政府之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
(七)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使用和縣政府值班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有關方面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指導和協調全縣應急管理,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上級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協助和協調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十一)負責全縣法制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負責縣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機關和縣政府領導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
(十五)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府領導
縣 長:陳黎
副縣長:楊小妹 李偉(掛職) 黎倫和(掛職) 李偉(女)(掛職) 溫岩松 吳曉文 陳應庭
劉玉林鄒煥鐵
機構設定
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興國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興國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興國縣教育局
興國縣水利局
興國縣統計局
興國縣水土保持局
興國縣工程諮詢中心
興國縣礦管局
興國縣環境保護局
興國縣房地產管理局
興國縣城市管理局
興國縣物價局
興國縣文化和廣播電影電視局
興國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興國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興國縣公安局
興國縣衛生局
興國縣科學技術局
興國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興國縣商務局
興國縣財政局
興國縣交通運輸局
興國縣民政局
興國縣扶貧和移民辦
興國縣國土資源局
興國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興國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興國縣司法局
興國縣審計局
興國縣果業局
興國縣農業和糧食局
興國縣林業局
興國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興國縣殘疾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