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控制
對於自然控制結構,特別是個體數保持在某一變動範圍內的所謂的個體數的穩定化(stabilization of numbers)的結構,有的主張密度調節的重要性,認為種群與其環境之間存在平衡(A.J.Nicholson.1933,1957;M.E.Solomon,1949;D.Lack,1954等);有的則否定這種看法,而認為種群只不過是單純靠環境的適不適宜的平衡所維持的(W.R.Thompson 1939,1956;F.S.Bodenheimer,1938;H.G.Andrewartha和L.C.Birch,1954等),這兩者存在尖銳的對立。
但是現在大部分研究者認為自然控制是存在著調節結構的
理察和索思伍德(O.W.Richards和T.R.E.South-wood,1968)把自然控制結構大致區分為:(1)規定種群平衡密度大小的條件過程(conditioning pro-cess);(2)作為負反饋機構而使密度維持在平衡水平的調節過程(regulating process);(3)使密度偏離平衡水平的攪亂過程(disturbing pro-cess)。(1)是與環境的收容能力相關的因素及天敵和競爭種的種類狀態等有關;(2)是與對擁擠效應和密度依存性作用的天敵等有關;(3)是與象氣候那樣的與密度彼此獨立的因素以及反密度依存性的因素有關。這些是作用過程的分類,例如氣候因素,它的平均狀態與條件過程有關,但是它每年的變動卻是攪亂過程的強有力的因素等等;每個環境因素也都與幾個過程有關。以上都是關於自然控制的作用過程的常識性的看法,但是對這方面的概念和用語也常因人而異。關於各種生物具體的自然控制結構通過使用生命表等的野外種群研究而正陸續被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