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實驗的結果固然不如在實驗室中採用各種精密儀器、設備所作的記錄精確,但由於它兼具觀察與實驗室實驗的優點,因而在心理學研究中仍得到廣泛的套用。
俄國心理學家 Α.Ф.拉祖爾斯基1910年在個性研究中使用了自然實驗法,並於 1918年發表了<自然實驗及其學校套用>一文,蘇聯心理學界認為這個方法是由他擬定的。其實,早在他之前就有不少心理學家使用了這種方法,如N.特里普利特於1898年通過兒童遊戲比賽進行“群體效應”的實驗就是一例。
自然實驗在發展心理學、教育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中使用得最多,有時被稱作現場實驗或不被察覺的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