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價值理論

自然價值理論

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人類最早接觸和研究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關係之一。從人對自然的絕對服從到人主體意識的增強,逐漸擺脫自然的控制進而開始控制自然。這既是人類社會的進步,但同時也為人類社會的發展埋下了隱患。人的需求和自然供給間的平衡被打破,人成為評判一切的標準,但繼而出現的環境生態問題將人類從高峰帶入低谷,一系列悲觀情緒開始蔓延,同時也促成了人類開始正視自己的需求,將研究主體由人轉向自然,提出了自然和人一樣具有主體性地位,提出了自然價值理論,為我們重新審視人和自然的關係開闢了新的視角。

基本信息

產生

自然價值理論自然價值理論
20世紀科學的發展極大地改變了人類的生活。一方面它極大地提高了人類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模式

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人對自然的認識不斷地細化和深化,在理論上要求將自然作為認識的對象以促進科技進步,改善人類的生活;在行為上科技理性的極度膨脹使人類對自然肆意掠奪,一面自然是滿足需求的原材料供應地,一面自然又是人類生存廢品的傾倒地,最終社會財富的增長超過了自然的負荷,科技帶來的不是人類想像的幸福生活,人類生存都受到了威脅,生態危機環境問題的產生就是最直接的證明,科學與危機成為這個時代的顯著特徵,是人最需要解決的矛盾並一度使人類對科學和自身發展前途由極度自信轉向悲觀。

概念

自然價值理論自然價值理論
現實的危機要求人類在哲學上進行反思。西方環境倫理學的興起,正是建立在這種危機的基礎之上,它在理論上對人類中心主義進行批判,重塑人和自然的關係,倡導自然的價值。由奧波爾德的“大地倫理”,泰勒的“固有價值”到羅爾斯頓明確地提出了“自然價值”的概念並進行了系統的論證,其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1.1自然中的價值是中立的
羅爾斯頓站在客觀價值論的立場上指出,在人們日常經驗所接觸的物質層面上,價值評價很大一部分來自自然的客觀實在,這些客觀實在是價值的基礎,儘管它也依賴於主體的偏好。更重要的是,他進一步認為有些價值客觀地存在於自然之中,自然及其萬物的價值不是人類給予的。相反,自然中的客觀價值產生於人類主體之前,它們是主觀價值產生的源泉。
1.2自然的客觀價值是一種不依賴他者之目的的內在價值
羅爾斯頓從個體層面和整體層面論述了這種內在價值。在個體層面,自然界中的有機物是自我維護、自我生長和自我再生的生命體,它在守衛某種使其成為其自身的東西,也就是說,它在極力維護其物種的“善”。因此,它的出生、生長和消亡並不為了他者的目的。在整體層面,自然系統本身就是有價值的,它能創造萬物其中包括有生命的萬物。
1.3自然具有三種價值
羅爾斯頓認為自然具有工具性價值、內在價值和系統價值。所謂的工具性價值是“被用來當作實現某一目的的手段的事物”,傳統觀念所理解的依賴於人類主觀性而產生的價值不過是工具性價值的一部分。
內在價值是指“那些能在自身中發現價值而無須藉助其他參考物的事物”。
在生態系統層面,還存在系統價值。它是價值的生產者,但不是價值的所有者和觀賞者。和有機體比起來,生態系統具有創造有機個體生命,維護生命多樣性的根本性能,它還決定前兩種價值。
自然價值理論的提出形成生態論理學的價值觀同傳統的價值觀的對立,這不僅僅是如何認識自然界的價值問題上的對立,而且是兩種不同價值觀上的對立,兩者爭論的問題,涉及了價值觀的核心問題,即涉及了價值的來源、根據和尺度問題,引起了各方面的爭論。

哲學分析

哲學分析哲學分析
自然價值理論的提出為人們重新認識環境問題打開了另一個視角,也是對傳統的價值觀一個巨大的挑戰。在二者的爭鋒中,傳統以人類為中心的價值觀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對自然價值理論進行了反駁和批判。
1.1從事實與價值的關係角度
認為承認自然的價值是其內在的“與人類評價者無關”,就必然陷入價值等同於事實存在的理論困境。如果說自然之物的存在即代表了它們的價值,那么一切都是有價值的,只有“非存在”才是沒有價值的,那么就沒有什麼東西是沒有價值的了,那么區分價值與非價值就失去了任何意義,那么價值這個概念以及存在論與價值論的區分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1.2從價值觀的角度
從價值的各種定義來說,價值概念從產生都是“以人為尺度”的,以人的需要和利益為視角,從主客二分以及自然作為客體對主體人具有的有用性或者積極作用向度上的“好”作為價值,是從人和自然的關係中去討論價值,而非自然脫離了人的客觀存在。除非重新界定價值的含義或者用另一個概念來代替自然價值論者所表述的價值內涵,否則價值這個詞已經深深地被烙上了人的印記。
首先,自然價值論者反對傳統的價值論者將自然與人類對立,強調人類的利益是片面的;自然價值理論者也正是從這個角度出發,論證自然價值的重要意義,但卻和人類中心主義者一樣,強調了自然整體的價值,卻忽略了人類的價值,也不能正確處理人和自然和諧統一,也不能解決現階段人的需求與環境、社會發展值間的矛盾。
再者,承認自然的價值在一定意義上就是對人類某些利益的否定,但人類的發展是不能只建立在對自然利服從上的,人還有認識和利用自然的理性,人的合理需求也是要通過對自然的改造來實現;現階段解決人與自然的利益衝突,以及近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矛盾,要求人為自然放棄某些利益來說,也是不現實的。

思考

1.1自然價值論是一種強調整體主義的價值理論
主張將自然看作是一個整體的生態系統,其科學基礎是現代生態學和系統論的發展。從空間上看自然是一個完整、美麗、和諧和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自然物在其生態系統中,通過各自的作用,每一個物種均對系統的穩定和均衡發揮著特定功能,並通過各自的物質循環,能量流動、信息交流等方式實現其的價值。不僅動物,而且植物、單細胞生物甚至化學耗散結構,都具有相似於人類的追求自身價值的目的性。整個自然界在某種程度上都自我認識、自我調節、自我超越的能力,有一定的目的性。從這個意義上說,自然包括人在內的自然生態共同體,都是生態系統每一個環節,人不是服從於自然,也不是要控制自然,而是屬於自然,人要放下高身段,認識到人與自然在某種程度上是平等的,所以人類不應當以經濟理性和科技理性來“算計”自然,而應當抱之以尊重敬畏的態度。人類最大的榮耀不是“無所畏懼”,而應該是“有所顧忌”,“有所制約”,這不僅是人類為子孫後代的發展所必須承擔的責任,更是人作為自然中的一員,是自然界物質和能量流動的一個環節其內在要求所決定的。自然價值理論從一個更為巨觀的整體層面和微觀領域物質世界存在的方式,向我們展示了人與自然的關係,要尊重自然界長期進化和發展的成果,還原其真實面目,人和自然的關係不是誰對誰的有用性,而是任何一方都是另一方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1.2要建立科學的自然價值理論
其本質並不在於價值觀的爭論和分歧上,而是真正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面對危機我們不會像自然界其它生物一樣只是被動地“被自然選擇”,而是以積極的方式——實踐將自然和人的關係納入人可調節的範圍。自然價值理論一方面使我們認識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和生態系統的一員,一旦自然界和生態系統遭到破壞,人也就無法生存和發展,人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應該把自然界和生態系統保全在良好的狀態之下;另一方面,也使我們看到自然破壞和生態失衡是處於一定的社會關係中的人的活動引起的。有了這種認知,人會控制自身的某些行為,通過人的實踐活動使整個社會發展進程朝著有序的人類所希望方向前進,既符合人的利益的價值要求,也可以達到自然價值理論所要求的保護生態環境的目標。
因此自然環境問題的產生雖然與人的活動有關,但解決環境問題最終還要依靠人,這其中關鍵是人的實踐活動,看人要選擇怎樣的道路,這也為可持續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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