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概要
ATP系統分為地上設備與車上設備兩大部分,設備功能分述如下:
設備部分
地上設備藉由地上感應器提供號誌資訊及路線資訊(包括彎道、坡度、限速等)送至車上。
車上設備接收來自地面之資訊,並由控制電腦整合車上資訊(包括載重、煞車能力、列車長度及列車種別等)形成ATP允許運轉速度,顯示於ATP司機員操作面盤,提供司機員運轉列車操控之準則。
有別於舊有的自動列車警報裝置(AWS)與自動列車停止裝置(ATS)B型和S型之單點警告及控制,通過警告及控制點後,該ATW/ATS-B或S系統無法限制或監視行車速度,而新設之ATP系統即具有全程速度監控之功能。
功能部分
主要功能:由車上電腦研判實際速度與允許速度,超速時產生告警或緊軔作用,並且強制於險阻號誌機前停車,以避免冒進停止號誌。
次要功能:具有防止過站不停、啟動車上旅客資訊系統及記錄行車運轉異常狀態等。
其他信息
各地使用ATP裝置的路線
香港
捷運各線﹝相等於ATC﹞
九廣東鐵﹝相等於ATS-P但使用車內訊號式﹞
台灣
台鐵﹝相等於ATS-P﹞目前ATP系統已正式運作,但仍有部分車輛車上設備尚未安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