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所謂“多元成家”包含三個概念:一是婚姻平權,即同性婚姻合法化;二是一種新型的伴侶制度,指法律同意任意兩人不以愛情和性為前提結為伴侶(雙方有血親關係或為已婚人士除外);三為全新的家屬制度,指不限人數、性別的同居約定合法化。本次修正案主要針對第一條,另外兩條還屬草案階段。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修改民法中,現有關於婚姻與家的描述,從男、女兩性修改成中性,例如將夫妻改成配偶,將父母改成雙親,使得法律除了可以承認和保障男性與女性之間的婚姻關係,也擴及同性戀、跨性別、變性等性別之間的婚姻關係,並將訂定婚約的年齡限制,從男女有分,改成17歲,結婚的年齡的限制,也從男女有分,改成18歲,除此之外,婚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此法案中,並沒有做任何的變更。
伴侶制度草案
非婚姻關係,以法國1999年修法通過之法國民事結合為基礎,為雙方成年人為共同生活簽訂之民事契約,且排除直系親屬,且同一當事人僅能從婚姻制度與伴侶制度擇一締結,基本精神為平等協商、照顧互助,締結成伴侶的雙方,法律地位原則上大致與婚姻的配偶相當,與婚姻制度的不同,在於不以性關係為必要條件的成家方式,伴侶制的雙方,如無約定,采分別財產制,並可協商繼承權,無性忠貞義務,可申請民事賠償。解除伴侶關係,無須雙方同意,單方即可解消。
家屬制度草案
家屬是2人,或2人以上,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關係,中華民國現行民法中對家的定義,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家屬制度草案修改為不限於親屬,例如無血緣關係之友伴家庭、病友團體、靈修團體等,均可成家,在戶政機關登記後,即可獲得法律上的承認。
推動議案
2014年1月,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推動的“多元成家”相關法律修正案引發島內熱議。支持與反對的風浪都愈演愈烈,連諸多演藝界名人都紛紛站出來表態。2014年1月11日,雙方還將分別走上街頭舉行活動,宣揚主張、爭取權益。
民調統計
民調顯示:超過半數台灣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有調查統計顯示,台灣地區的同性戀人數每年都相應增加。這從台灣一年一度、近年來規模逐年擴大的同性戀遊行便能看出一二。2003年起,這項活動已成為亞洲地區規模最大的同性戀活動之一。
2013年10月26日的台北市同性戀遊行,聚集了中國台灣、大陸、香港以及日本等國家地區的67000人,人數再創高峰。
在長久以來全世界同性戀人士爭取婚姻權利的道路上,台灣從上世紀80年代就已開始有動作。從1986年祈家威單打獨鬥爭取同性婚姻權,到2006年“立委”蕭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遭反對,同性戀婚姻權遭受諸多波折。今年9月,伴侶盟以研擬三年的婚姻平權(包括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家屬制度等相關法律修正案正式送入台灣“立法機構”。
其實,此前“伴侶盟”和相關研究機構在今年6月底至7月初共同完成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意調查。超過半數以上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53%支持,37%反對),十年來,有超過1/4的民眾從反對或沒有意見轉為支持。
正反激辯
涉及“修法” 正反派激辯,演藝圈名人支持多
民調顯示支持率過半,可真正到了“修法”階段,台灣伴侶盟所提出的“多元成家”的進展則呈現出膠著狀態。
2014年1月,台灣“立法機構”特別召開公聽會。作為“多元成家”的主要反對聯盟——台灣守護家庭聯盟(簡稱:護家盟)的律師任秀妍就提出,同性戀特殊、不正常、違反公序良俗,無法強行套用當初設計給正常者的婚姻制度來規範。“同性要收養小孩,台灣有那么多小孩可以收養嗎?沒有血緣的孩子,誰會愛啊?如果一方不要了,孩子怎么辦?”此番言論引發台下愛孩子、有收養孩子想法的同性伴侶譁然,台下甚至掀起一股噓聲。而以“媽媽”身份發言者的護家盟成員周麗珠則將議題關鍵放在“孩子”。她擔憂開放同性生育、收養小孩權,會衍生人工生殖、代理孕母、亂倫等社會問題。而不限男女、人數的所謂“家庭構成”,則成為“小三、群P合法化”的藉口。“要怎么教孩子,他有幾個爸爸?誰是爸爸?誰是媽媽?兩性婚姻無可取代,不能接受孩子成為這種混亂家族體系的白老鼠。”
“多元成家”修正案同時也引起了台灣不少學生的抗議。孩子代表、學生們甚至立刻宣布成立“捍衛家庭學生聯盟”。總負責人施俊宇就指出,未來在同性家庭中成長的兒童,將產生性別認同的混亂,影響性別、婚姻概念,“我們要在有爸爸媽媽的家庭成長。”
支持方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學聖。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鄭麗君、段宜康、蕭美琴、尤美女、陳其邁。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
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
前副總統:呂秀蓮。
藝人:蔡依林、吳若權、張懸、蔡康永、Suming(舒米恩)、張小燕、棉花糖、楊佳嫻、蔡健雅、阿雅、陶晶瑩、藍心湄、黃韻玲、S.H.E、楊丞琳、瑞奇、艾怡良、侯佩岑、王心凌、梁靜茹、鄭有傑、宥勝、溫升豪、溫嵐、鄭宜農、柯震東、徐佳瑩、任賢齊、閻韋伶、王彩樺、賀軍翔、劉若英、丁寧、丁當、許慧欣、林宥嘉、隋棠、謝怡芬、蕭亞軒(Elva)、陳妍希、路嘉欣(Chia-Hsin LU)、戴佩妮(PennyTai)、楊力州、安心亞、黃文星、張惠妹、陳珊妮、黃耀明、梁詠琪、許茹芸、羅志祥、朱慧珍、陳綺貞、白冰冰、鄭家純(雞排妹)、徐乃麟、張棟樑、藍正龍。
民間團體:“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女性影像學會”、“台北市社工師公會”。
宗教團體:部份“基督教(新教)長老教會”成員、“同光同志長老教會”、“香港基恩之家”、台灣神學院牧師曾宗盛、前任“人間衛視”總經理王尚智、弘誓學院創辦人釋昭慧法師。
民間人士:黃逸修、陳宛俐。
1.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學聖。
2.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鄭麗君、段宜康、蕭美琴、尤美女、陳其邁。
3.民進黨主席:蘇貞昌。
4.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
5.前行政院長:謝長廷。
6.前副總統:呂秀蓮。
7.藝人:蔡依林、吳若權、張懸、蔡康永、Suming(舒米恩)、張小燕、棉花糖、楊佳嫻、蔡健雅、阿雅、陶晶瑩、藍心湄、黃韻玲、S.H.E、楊丞琳、瑞奇、艾怡良、侯佩岑、王心凌、梁靜茹、鄭有傑、宥勝、溫升豪、溫嵐、鄭宜農、柯震東、徐佳瑩、任賢齊、閻韋伶、王彩樺、賀軍翔、劉若英、丁寧、丁當、許慧欣、林宥嘉、隋棠、謝怡芬、蕭亞軒(Elva)、陳妍希、路嘉欣(Chia-Hsin LU)、戴佩妮(PennyTai)、楊力州、安心亞、黃文星、張惠妹、陳珊妮、黃耀明、梁詠琪、許茹芸、羅志祥、朱慧珍、陳綺貞、白冰冰、鄭家純(雞排妹)、徐乃麟、張棟樑、藍正龍。
8.民間團體:“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女性影像學會”、“台北市社工師公會”。
9.宗教團體:部份“基督教(新教)長老教會”成員、“同光同志長老教會”、“香港基恩之家”、台灣神學院牧師曾宗盛、前任“人間衛視”總經理王尚智、弘誓學院創辦人釋昭慧法師。
10.民間人士:黃逸修、陳宛俐。
反對方
集中以有過宗教信仰背景和思想比較保守的人為主,如守護家庭聯盟的律師任秀妍就是一個基督教徒。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岱樺、許添財、趙天麟、劉棹豪、柯建銘。
新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
監察院長:王建煊。
前總統:李登輝。
縣市首長:郝龍斌、傅崐萁、黃健庭。
縣市議員:楊實秋、厲耿桂芳、潘懷宗、吳世正。
國策顧問:江彥庭。
藝人:小馬、六月、尹馨、何戎、宋逸民、宋達民、岑永康等
宗教團體:部份“基督教(新教)長老教會”成員、“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統一教會、台北靈糧堂、基督教台灣信義會、台北純福音教會。
1.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岱樺、許添財、趙天麟、劉棹豪、柯建銘。
2.新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
3.監察院長:王建煊。
4.前總統:李登輝。
5.縣市首長:郝龍斌、傅崐萁、黃健庭。
6.縣市議員:楊實秋、厲耿桂芳、潘懷宗、吳世正。
7.國策顧問:江彥庭。
8.藝人:小馬、六月、尹馨、何戎、宋逸民、宋達民、岑永康等
9.宗教團體:部份“基督教(新教)長老教會”成員、“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統一教會、台北靈糧堂、基督教台灣信義會、台北純福音教會。
中立方
藝人:郭采潔、楊佑寧
郭采潔否認“反同”:我和我的同志朋友仍相愛
騰訊娛樂訊 據台灣媒體報導:郭采潔因日前對“多元成家”法案的發言,引發“反同”批評,前晚她再次上臉書說明想法,並強調,“我和我身邊的同志朋友仍彼此相愛”。
郭采潔承認,5月時,伴侶盟確實找過她對婚姻平權、伴侶法、多元成家法案連署,“當時我婉拒連署,理由是這個修法的訊息來得太突然、議題龐大,我來不及了解,我必須為我連署的事實負責。”她參考各方說法,“我們在看的不是冰冷的法條,我們在面對的是人。議題真的很複雜,我很難以淺見輕言支持或反對。”
郭采潔澄清當日發言只是希望更多人關心了解,以真正實現修法或立新法的目的與價值,“這4天,謝謝大家湧入討論,勇敢說出各自的想法,過程中,傳出我反對同志朋友的謬說,對任何人造成的傷害,我深感抱歉,我們仍彼此尊重。”
郭采潔疑反同志被炮轟 楊祐寧為女友辯護
新浪娛樂訊 據台灣媒體報導,楊祐寧6日擔任台灣世界展望會愛滋防治希望大使,被問起女友郭采潔疑因反多元成家法案被炮轟,他出聲護花:“她真的沒有反同志,我們身邊很多朋友都是。”透露女友一開始心情的確有受影響,但她是個勇敢的人,心情蠻平靜的。
女星郭采潔日前在臉書上留言疑似反對“多元成家法案”引發外界諸多批評,知名部落格更直接公開批評她,如果反對多元成家,就別穿同志設計師的作品。
雖然郭采潔已透過經紀人強調“愛同志朋友”,澄清發言是盼透過理性對談,讓修法者聽見各方真正的需要;但男友楊祐寧仍被波及,有網友希望演出過多部同志相關議題作品的他,可以有自己的立場,甚至站在影迷的角度去思考,是否應該公開表示反對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