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出口配額制

自動出口配額制

自動出口配額制(Voluntary Export Quotas),又稱自動限制出口,也是一種限制進口的手段。 所謂自動出口配額制是出口國家或地區在進口國的要求或壓力下,“自動”規定某一時期內(一般為3-5年)某些商品對該國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額內自行控制出口,超過配額即禁止出口。它是在二戰後出現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出口限制實際上是進口配額制的變種,同樣起到了限制商品進口的作用。它的重要特點就是帶有明顯的強制性。“自動”出口限制往往是出口國在面臨進口國採取報復系貿易措施的威脅時被迫做出的一種選擇。 自動出口配額制帶有明顯的強制性。進口國家往往以商品大量進口使其有關工業部門受到嚴重損害,造成所謂“市場混亂”為理由,要求有關國家的出口實行“有秩序的增長”,自動限制商品出口,否則就單方面強制限制進口。 “自動”出口配額制與絕對進口制在形式上略有不同。絕對進口制是有進口國直接控制進口配額來限制商品的進口,而“自動”出口配額制則是由出口國直接控制這些配額對指定進口國家的出口。但就進口國來說,“自動”出口配額制和絕對配額制一樣,都起到了限制進口的作用。

基本信息

即不受國際協定的約束,而是出口國迫於進口國的壓力,自行單方面規定出口配額,限制商品出口。這種配額有的是由政府有關機構規定配額,並予以公布,出口商必須向有關機構申請配額,領取出口授權書或出口許可證才能出口。有的是由本國大的出口廠商或協會“自動”控制出口。

即進出口雙方通過談判簽訂“自限協定”或有秩序的銷售協定。在協定中規定有效期內的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額,出口國應根據此配額實行出口許可證或出口配額簽證制,自行限制這些商品的出口。進口國則根據海關統計進行檢查,“自動”出口配額大多數屬於這一種。目前最大的“自動”出口配額制是《多種纖維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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