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配額制的做法及分類
外匯配額制的具體做法大體為:國家按外匯收支情況由外匯管理當局根據某些進出口項目的輕重緩急,規定出最高的數量或金額限制,經過統一安排,根據計畫分配給有關用匯單位,同時對其規定用匯的具體額度、用途和期限。使用外匯的單位或個人,只能在限額內按期申請使用外匯,超過配額不準進口或不提供外匯。在外貿管理中,貿易配額制按不同的分類標準劃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進口配額制與出口配額制;另一種是絕對配額制和關稅配額制。進口配額又稱進口限額,是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如1個季度、半年或1年內),對某些商品的數量或金額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規定的期限內,配額以內的貨物可以進口,超過配額不準進口,或者徵收較高的關稅或罰款,其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外國商品向本國傾銷。出口配額制主要是為了不影響國內市場和更好更多地換匯,或是出口國家或地區在進口國的要求或壓力下,“自動”規定某一時期內,某些商品對該國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額內自行控制出口,超過配額禁止出口。絕對配額是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規定一個最高數額,達到這個數額後,便不準進口。關稅配額是對商品的進口絕對數額不加限制,而對一定時期內,在規定的關稅配額以內的進口商品給予低稅、減稅或免稅待遇,對超過配額的進口商品則徵收較高的關稅或附加稅。關稅配額與絕對配額的明顯差別在於,絕對配額在超過配額的情況下一概不得進口。所以,一些工業發達的國家常常採用關稅配額的辦法來限制某些享受普惠制的國家或地區的商品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