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具特點
1、銀行可以掌握中小企業核心真實貿易信息,解決中小企業經營活動不透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企業貿易鏈條和貿易活動往往難以偽造,憑藉全套契約單據和上下游企業配合,及監控企業日常經營活動和現金流量可以清晰的判斷企業交易背景真實性。
2、中小企業信用等級因銀行對其經營中貨物控制以及關聯方的捆綁而得到提升。如果客戶的信用記錄良好,貿易行為連續,但資金實力和資產規模較小時,銀行可以針對客戶的單筆業務背景和上下遊客戶的規模、信譽、實力等,藉助上下游大型核心客戶的資信對其進行信用增級。這種將貿易鏈的核心企業和上下游的中小企業“捆綁”起來的融資方式,使中小企業藉助核心企業的實力提升了自身的信用等級,使得處於產業鏈上下游的中小企業的交易能力得以適度放大。
3、可以保證資金的專款專用。自償性貿易融資以特定貿易背景為授信原因,通過設定封閉貸款操作流程和單據控制來保證專款專用。以鋼鐵經銷為例,對其授信主要用於從鋼廠家進貨,銀行開出銀行承兌匯票的收款人就是鋼廠,而且銀行承兌匯票的開立是以經銷商、鋼廠、銀行三方簽訂協定為前提,銀行精心選擇的有實力的鋼廠家信譽和廠商銀三方前置性約定,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專款專用。
4、還款來源就來自貿易本身,還款相對有保證。自償性貿易融資強調只要貿易背景真實、交易對手實力雄厚、信用記錄良好,貿易活動連續,就可以認定是可行的,以商品的銷售收入實現作為還款來源。
融資品種
1、廠商銀經銷商依託生產廠家的信譽和實力獲得銀行授信的一種方式。銀行、廠家和經銷商三方簽訂協定,經銷商交存一定比例保證金,銀行承兌收款人為生產廠家的銀行承兌匯票。經銷商不斷補足保證金,銀行向生產廠家發出等金額發貨指令。經銷商將銷售款足額打入承兌銀行賬戶後,銀行承兌匯票項下的貨物全部歸經銷商所有。如果經銷商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沒有足額提貨,銀行承兌匯票金額扣除經銷商已經提貨金額後剩餘的部分由生產廠家進行回購。
2、貨權質押授信業務銀行和經銷商、倉儲公司簽訂協定貨權質押協定,由銀行根據經銷商申請向生產廠家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廠家將貨物傳送到銀行指定的倉庫,經銷商補足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銀行簽署提貨指令,倉庫依據銀行提貨指令向經銷商發貨。承兌或貸款到期後,如果經銷商在銀行賬戶沒有足夠的保證金或還貸資金,銀行將處理質押的貨物用以還貸。
3、應收賬款轉讓業務規模較小的生產廠家,如果其下游的客戶實力雄厚,則生產廠家可以將對下遊客戶的應收賬款出售給銀行,利用下遊客戶的信譽獲得銀行的授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