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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貫徹實施上級有關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原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的行政監察、文化市場管理、文物執法、新聞出版市場執法的職責,市廣播電視局廣播影視行政執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文化市場跨部門、跨地區綜合執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全市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活動。
(三)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的日常督察工作。
(四)負責全市文化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許可和監管;負責全市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的許可和監管;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許可和監管;負責全市網路遊戲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動漫、網路遊戲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印刷業、書刊發行業、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許可和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內容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負責報刊社駐全市記者站的報批和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新聞活動。
(六)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督;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督;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監督;負責全市電影單位、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的許可和監督;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監管。
(七)負責文物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文物違法違規活動。
(八)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辦、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
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執法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的日常督察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執法錯案進行追究;對下級處罰不當和應作為而不作為的進行糾正或直接處理;負責對文化市場及文化市場生產經營活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政務公開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監督管理一科: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文化領域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的許可和監管;負責全市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監管工作;審查使用環節的進口網際網路文藝類產品內容;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許可和監管;負責監管電子遊戲機生產、進口和經營環節的內容;負責全市網路遊戲服務和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動漫、網路遊戲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監督管理二科:負責新辦報紙、期刊、報刊記者站及報刊變更的審核許可工作;負責報紙和期刊出版活動的監管工作;承擔報紙、期刊的質量管理、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的許可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記者站、報刊社駐我市記者站的監督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承擔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監管工作;負責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及網路和數字出版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出版物印刷、複製和發行的監管工作;承辦全市印刷業、書刊發行業、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及出版物複製單位的設立、變更的相關審核許可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調解著作權糾紛。
監督管理三科:負責全市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許可和監管;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對違法播出的廣告進行查處;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督;負責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督;負責監督電視劇和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監督;負責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 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傳播秩序的監督;負責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的監督;負責全市電影單位、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的許可和監管;負責文物執法,依法查處文物違法違規活動。
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和“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承擔全國、全省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文化市場稽查支隊:
稽查一科:負責對全市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的稽查工作;負責全市文物市場稽查工作;負責全市動漫、網路遊戲會展交易市場的稽查工作。
稽查二科:負責全市圖書、報紙、期刊、內部資料、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市場、計算機軟體的稽查工作;負責全市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稽查工作;負責稽查全市新聞單位、記者站、報刊社駐我市記者站的新聞違法違規活動;負責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的稽查工作。
稽查三科:負責全市電影單位、製片、發行和放映中的稽查工作;負責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行為的稽查工作;負責稽查廣播電視違法違規播出廣告的行為。
稽查四科:負責全市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稽查工作;負責全市網路遊戲服務的稽查工作;負責全市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網路遊戲出版物的稽查工作;負責全市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稽查工作;負責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和數字出版內容、出版活動的稽查工作。
文化市場管理監控指揮中心: 負責文化市場管理監控指揮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經營場所和主要監控區域的監控;負責監控信息的記錄、編制、下發和報送;負責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的接聽、受理和反饋;負責全市監控平台運行情況的監督和指導;負責全市監控系統的運行和維護;負責督辦監控中發現違規經營行為的查處。
領導分工
房利娜同志:主持市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人事科。
劉柏青同志:負責全市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稽查工作,分管監督管理三科、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
倫波同志:負責局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和政策法規工作,分管紀檢、機關黨委、政策法規科。
薛尚功同志:負責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工作;分管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辦公室、監督管理一科。
劉廣好同志:負責全市新聞出版活動行業監管工作,分管監督管理二科。
劉大偉同志:協助房利娜同志負責辦公室、人事科。
欒維堯同志:協助薛尚功同志負責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
高志國同志:協助倫波同志負責局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和政策法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