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諫簋

臣諫簋

臣諫簋,1978年出土於元氏縣西張村西周墓葬內。器內底鑄有銘文。通高13.1、口徑17.1、腹深10厘米,系四耳垂珥的無蓋簋,斂口,卷沿,方唇,腹下部呈圓腹,圜底近平,矮圈足,腹部飾象紋,圈足部飾盤龍紋。器內底銘文從殘存情況來看,為8行,行9字,計72字。

簡介

臣諫簋照片諫簋照片
臣諫簋,1978年出土於元氏縣西張村西周墓葬內。器內底鑄有銘文。銘文因鏽蝕較嚴重,多數漫漶不清,或根本無存。現藏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臣諫簋通高13.1、口徑17.1、腹深10厘米,系四耳垂珥的無蓋簋,斂口,卷沿,方唇,腹下部呈圓腹,圜底近平,矮圈足,腹部飾象紋,圈足部飾盤龍紋。器內底銘文從殘存情況來看,為8行,行9字,計72字。

銘刻文字

臣諫簋拓片臣諫簋拓片
原文:
惟戎大出於?,邢侯搏
戎,誕令臣諫①以□□亞
旅出於?,從王□□。[臣]
諫曰:‘拜手稽首,臣諫□
亡,母弟引庸又(有)長子□,
余?(?)皇辟侯,令?服。’[作]
朕皇文考寶?。惟用□
康令於皇辟侯,?□□。
臣諫簋銘文的主要內容是:當戎人大舉出現於地之時,邢侯即率軍與戎人作戰,同時邢侯命令諫率亞旅居於地,並命諫為國的執政大臣。諫則稟告邢侯,其子早亡,請邢侯允許其胞弟引之長子(即諫之長侄)入朝,繼承他的官職。諫的這個請求得到了邢侯的應允,故作器以記之。
①諫,人名,為邢侯之臣。臣諫簋,為邢侯之臣諫所鑄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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