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食品是最大的暴露來源。歐洲國家擁有從農田到餐桌整條食品鏈全部環節的膳食暴露風險評估法規,而我國膳食暴露評估相關政策和法規尚有待完善。我國出口食品因農獸藥殘留超標常常遭遇貿易夥伴國的非關稅壁壘,以及因添加違禁藥物導致的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屢屢發生,致使人們漸漸開始重視食品從農田到餐桌整個流通渠道的安全問題。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技術措施與國際水平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就是沒有廣泛套用風險評估技術,特別是缺乏定量風險評估技術。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風險評估”。膳食暴露評估是食品危險度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膳食安全性的衡量指標。膳食暴露評估是對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因子通過食品或其他相關來源的攝入量進行定性定量評估,並通過相應的統計軟體處理,估計其膳食暴露量,然後根據評估目的、目標化學物特徵、人群特點、評估精度構建確定性單一分布模型和機率分布模型,最終完成整個評估過程。
歷史
國際上最早研究膳食暴露風險評估的機構主要是 JMPR( Joint FAO/WHO Meeting on Pesti-cide Residue) ,該組織自 1995 年就已制定了急性毒性物質的風險評估和急性毒性農藥殘留攝入量的預測。膳食暴露評估最早起源於化學品安全性評價。1960 年美國規定食品中不得加入致癌物,進而提出零闕值理論,漸漸零闕值理論發展成在一定機率條件下可接受風險的概念,後來衍變為食品中每日允許最大攝入量( Accepta-ble Daily Intakes,ADI) ,當人接觸量低於或等於ADI 值時認 為是 可 接受 風 險。而 農 藥 殘留 法 典委員會 ( The Codex Committee on Pesticide Resi-dues,CCPR) 認為每日最大攝入量 ADI 不是毒理風險評估的唯一標準; 1995 年 JMPR 開始研究農藥急性膳食暴露風險評估,並對食品國際短期攝入量( IESTI) 的計算方法進行了修正,亦對膳食暴露評估準則及評估方法進行了修正。膳食暴露評估主要有 3 種模型: 點評估模型、簡單分布模型、機率評估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