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性暴露評估

累積性暴露評估

累積性暴露是指具有相同毒性機制的多種農藥殘留通過多渠道、多途徑暴露於人體的現象。農藥殘留累積性暴露評估主要評估多途徑暴露於多種具有相同毒性機制的農藥所產生的累積毒性效應。

累積性暴露是指具有相同毒性機制的多種農藥殘留通過多渠道、多途徑暴露於人體的現象。農藥殘留累積性暴露評估主要評估多途徑暴露於多種具有相同毒性機制的農藥所產生的累積毒性效應。

農藥殘留的暴露來源與途徑

農藥殘留對人體的暴露主要來源於食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等,對於大多數人群而言,農藥殘留的暴露來源主要是食品,美國 EPA 認為食品中農藥殘留來源占 80% ,而飲用水和居住地等各占 10% 。農藥殘留暴露的主要途徑包括呼吸、口腔攝取和皮膚吸收。一般情況下,農藥殘留暴露可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單一暴,即個體通過單一渠道、單一途徑攝入單種農藥; 另一種是複合暴露( combined exposure) ,即不同人群通過多種來源、多種途徑攝入多種農藥。其中,複合暴露是農藥殘留的常見形式,農藥幾乎都是以複合暴露的形式存在於人體中。複合暴露可分為聚集性暴露 ( aggregate exposure) 和 累 積 性 暴 露( cumulative exposure) 。聚集性暴露是指一種農藥通過食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等多種來源,經呼吸、口腔和皮膚等多種途徑暴露於人體的現象。累積性暴露是指具有相同毒性機制的多種農藥殘留通過多渠道、多途徑暴露於人體的現象。早期提出累積性暴露並明確要求進行評價的是 1996 年美國公布的《食品安全保護法 FQPA》。2010 年 1 月,我國衛生部發布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 試行) 》中將暴露評估定義為: 描述危害進入人體的途徑,估算不同人群攝入危害的水平。根據危害在膳食中的水平和人群膳食消費量,初步估算危害的膳食總攝入量,同時考慮其他非膳食進入人體的途徑,估算人體總攝入量並與安全攝入量進行比較。

農藥殘留累積性暴露評估

傳統的農藥殘留暴露評估往往將農藥多渠道、多途徑暴露看成是獨立事件,忽視了多種農藥的聯合毒性以及方案和模型的不確定性,從而導致了農藥殘留風險評估不能反映真實情況。對於農藥殘留暴露過高和過低的評估都是不合適的,過高評估會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恐慌,同時也增加不必要的保護措施成本; 過低會把消費者置於危險境地,不能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因此暴露評估的客觀性和對真實情況的模擬再現是近年來人們不斷探索的課題。農藥殘留累積性暴露評估主要評估多途徑暴露於多種具有相同毒性機制的農藥所產生的累積毒性效應。1996 年美國頒布的《食品質量保護法》( The Food Quality Protection Act,FQPA) 要求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 EPA) 將具有相同毒作用機制的農藥等 其 他 有 毒 物 質 引 起 的 累 積 效 應( Cumulative effects) 納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2002 年,EPA 按照 FQPA 的要求首次開展食品中有機磷農藥累積風險評估,並於 2005 年又公布了滅多威、甲萘威、克百威、抗蚜威等 11 種氨基甲酸酯類農藥的累積風險評價。Boon 等開展了蘋果、香蕉、白菜、蘿蔔等食用農產品中 26 種有機磷和 8 種氨基甲酸酯類農藥的累積風險評估。除此之外,荷蘭、巴西等國家均陸續開展了膳食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的累積性暴露風 險 評 估。2006 年 11 月 歐 盟 食 品 安 全 局(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EFSA) 組織邀請農藥暴露評估和毒理學方面的專家召開了有關農藥累積性暴露評估研討會。會議對具有相同作用機制的農藥累積性風險評估所需要的數據來源和方法論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在累積性風險評估的需求和重要意義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認為有機磷類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在目前人類進行農藥殘留累積性暴露評估中具有優先性,但方法仍需要進一步研究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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