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及發展
起源於歐洲,在1896年第1屆奧運會上,腳踏車項目就被列入正式比賽項目。在奧運會發展的初期階段,只有場地、公路兩個分項的比賽。而且在小項的比賽距離和成績統計上變化較大。在20世紀20~40年代,場地、公路腳踏車比賽設項都相對趨於規範;20世紀50年代之後,國際自盟對奧運會腳踏車比賽的項目設定、競賽方法進一步規範化。
基本介紹
運動員按照規定的間隔時間單獨出發,以運動員到達終點的成績排定名次,優者列前。在奧運會
上,終點計時至少精確到1/100秒。
該項目在奧運會的比賽距離為男子40至50公里、女子20至30公里。每名運動員必須在出發前15分鐘到檢錄處報到,並檢查比賽裝備。參賽運動員出發時必須由同一名裁判員扶車。發令員要倒數讀秒,發出出發指令。如果運動員出發遲到了,其成績應按原定的出發時間算起。
比賽中,如果運動員被另外一個運動員追上,運動員之間不能相互配合領騎。在超越與被超越過程中,運動員不得進入對手左右2米,前後25米的空間。隨隊車輛也必須服從有關行車規定。如果運動員的車輛出現故障,可自行處理故障或由跟隨的器材車進行處理,但器材車必須停在路邊進行操作。
公路賽道設施
公路個人計時賽
一般選擇路面比較平坦,整個賽道起伏較小的路段。賽道要安全,並有完好的路段標誌。每隔5公里,要標明運動員所剩下的騎行距離。在上坡的路段,每公里都要有標誌。比賽開始後,路段只能由運動員和尾隨的器材車以及裁判車輛使用。在起點附近,組委會還必須提供一個至少800米長的環行路段,作為運動員的熱身區域。如果賽道為雙向行駛路段,賽道中央必須設定隔離帶。轉折點要放置轉折標誌。
在比賽的起點線上要設定運動員出發台。出發台前方要放置倒計時鐘提示運動員出發。所有運動員要根據預先排定的出發時間從出發台上起跑。終點線要設定電動計時壓條或光電感應計時設備。終點處還應有三維終點攝像設備和電子顯示屏。 在起點處還應設有運動員休息準備區和檢錄、驗車區域,以及裁判員工作區域。
公路個人賽
比賽一般選擇在有各種地形變化的賽道或在環行公路上進行。路面可有起伏和斜坡,路面寬度一般不能少於6米。起、終點路面的寬度不得少於8米。終點前至少有不短於500米的直道,終點線後的緩衝段有不短於100米的直道。起、終點可以設在同一地點。
賽道上要設定固定的比賽指示標牌:從起點處開始標明0公里,50公里和最後的25,20,10,5,4,3,2公里。在距終點最後1公里處要有明顯的紅色標誌。終點處要有“終點”字樣的橫幅。此外,還要標明以下距終點線的距離:500米,300米,200米,150米,100米和50米。
如果比賽是在一個環形路段上進行,還要為運動員指示完成比賽的剩餘圈數。如果選擇環形賽道作為比賽路線,環行賽道的周長最短不得小於12公里。
根據比賽距離和賽事的實際情況,在比賽賽道上可以設定補給區域。補給區的要求:有明確的標誌標明補給區的開始和結束點,還要有足夠長的距離以保證運動員能順利地得到補給。
在比賽的起點區域,還應設定運動員的出發籤到區和車輛檢查區域,以及裁判員工作區域。
器材要求
賽車的規格與要求
腳踏車全長不超過185厘米,寬度不超過50厘米,重量不少於6.8千克。車座長度應在24至30厘米之間,中軸與地面的距離應在24厘米與30厘米之間,腳踏車前後輪直徑必須相同。車輪的直徑:最大70厘米,最小55厘米。此外,場地腳踏車不能使用活飛輪、變速器和剎車裝置。
參賽裝備
在比賽中,運動員要穿帶袖的騎行服和短褲,可以是連體的。短褲的褲邊應當在膝蓋以上10厘米。在公路比賽中,運動員穿的風雨衣必須是透明的或符合該項目比賽的防雨服。運動員必須戴安全頭盔。
參賽標識及規格
通常號碼布和號碼牌要用白色底板,黑色字樣。而且,字型、布底和車牌的大小,要符合規則的規定。
比賽規則
公路個人計時賽
運動員按照規定的間隔時間單獨出發,以運動員到達終點的成績優劣排名。 該項目在奧運會的比賽距離:男子40~50公里、女子20~30公里。
運動員在出發前15分鐘到檢錄處報到,並檢查比賽裝備。由同一名裁判員扶車。 比賽中,運動員之間不能相互配合領騎。在超越與被超越過程中,運動員不得進入對手左右2米,前後25米的空間。隨隊車輛也必須服從有關行車規定。 如果運動員的車輛出現故障,可自行處理故障或由跟隨的器材車進行處理。
公路個人賽
比賽通常選擇路面有起伏和斜坡等各種地形變化的公路上進行。比賽時,運動員在起點線前集體出發,以運動員到達終點的順序進行排名。
比賽距離通常為:男子220~250公里、女子100~140公里。 運動員必須於賽前15分鐘在集合地點進行簽到。在比賽過程中,運動員之間可以相互配合,進行一些幫助,如轉借或者交換食物、飲料、工具和配件。但是,運動員之間禁止互相推行。如發生,取消比賽資格。比賽中行進的隊車要遵守裁判員的指揮,只有得到裁判長的批准後,才能超越運動員隊伍。
運動員的賽車在比賽中如出現故障,可以從本隊的器材車、公共器材車上或收容車上獲得幫助。奧運會期間,修理或更換車輪或賽車等,也可在固定修車點上進行。 補給區有明顯的開始和結束標誌,只能由本隊工作人員徒步完成。在賽程的前50公里和進入最後20公里後,不得進行補給。奧運會上,補給的時間和地點由國際自盟根據賽道情況和氣候條件來確定。
雅典城市中央腳踏車公路賽複賽情況
比賽項目 腳踏車
比賽日期 2004.8.14(男子)、8.15(女子)
參賽人數 212
觀眾座位
場館面積 21,000平方米
距奧運村 21公里
奧運會公路腳踏車賽將在雅典市中心的公路上舉行,起點和終點都設在科茨亞廣場。比賽路線由雅典奧組委和
國際自盟共同確定,將途經雅典市內的重要景點。該路線曾經在2003年8月成功舉辦公路腳踏車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