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後遺症

腐敗後遺症就是當官員因為腐敗被捕後留下的影響當地百姓生產生活的各種遺留問題。這種症狀會引起老百姓對官員和法律的不信任感增加。

表現

阜陽市潁泉區“白宮”辦公樓地點阜陽市潁泉區“白宮”辦公樓地點

1、因腐敗造成的豆腐渣工程影響老百姓的正常生產生活;

2、腐敗官員被捕後,其在任時的作風給當地經濟、思想、體制和社會風氣造成的影響仍在繼續;

3、在處理腐敗官員的時候,有些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政策”使一部分的貪污腐敗官員沒有受到應得的懲罰,因此,在他們身上的腐敗任在繼續;

4、當一位法官在審判案件的時候選擇了金錢而放棄了法律,那這個案件的受害人就會無處伸冤,當這位法官被捕後,也會因為長時間的冤案給被害人造成極大的傷害。

危害

1、當一個官員因為貪污腐敗而給社會和百姓造成了極大的不便,那么老百姓就會對當地的政府官員都抱有極大的不信任感,認為當地的官員都是貪官,可以說是“一個老鼠屎,壞了一鍋飯”。

2、當一位法官因為貪污導致冤案,那就會使百姓對法律失去信任,認為這是有錢人玩的遊戲。

反思

官員腐敗表面上看受損害的是官員自己,但往深處分析,由於官員大都與他那個地方的工作相聯繫,因此一旦案發,受害的卻往往不單是官員自己,而是當地社會與無辜民眾,而且,由於腐敗案發後的遺留問題需要時間才能逐步肅清,這就使官員腐敗後遺症不僅廣泛而且久遠,它一定不會隨官員成為階下囚而立即消失,一定會在社會生活中經常發作,時不時地折磨著每一個人。
所以說,官員腐敗禍國殃民一點也不過分。腐敗後遺症,疼在社會身上,疼在百姓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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